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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7-01-25  发 布 日 期:  2017-01-25 
2017年度韶关市法律援助处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六、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点击打开)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韶关市法律援助处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 

韶关市法律援助处是主要职能是:

1、及时调解民间纠纷。

2、宣传法律援助制度。

3、引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

4、及时报送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简报、信息。

(二)人员构成情况

法律援助处事业编制在职人数12人,离退休人数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缓解我市各县(区)法律援,切实解决弱势群体“打官司难”的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开展法律服务,为地方政府决策保驾护航,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02.0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202.07万元,其它各项收入为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02.0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202.07万元。

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192.07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5.0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31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0.0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95%,我处2017年只有一个项目该项目名称是法律援助专项经费,项目资金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公职律师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助办案补助是今年的新增项目。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36万元,比2016增长8.5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从2016年人员增费每人增加5000元,由25000元/人增加到30000元/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以及按车辆台数计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购置费、一般购置费及其他费用等。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比2016年增加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16年的预算数减少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比2016年的预算数增加0.5万元。

 

                   韶关市法律援助处

                    2017年1月20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