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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3-23  发 布 日 期:  2018-03-23 
2016年度韶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点击打开)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主要职能是强制隔离吸毒人员,使吸毒人员得到及时的教育、挽救和医治,减少社会违法犯罪案件,为地区的繁荣稳定保驾护航。内设机构政工科、监审科、办公室、生活卫生科、计划财务科、生产科、所政管理科、教育矫治科、警戒护卫队、第一大队、第二大队(9个科室,2个大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行政政法编制80人,截止2015年9月实有在职人员69人,10月新到2名新干部,预算合计为71人,离退休人员27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合理开支,注重效益,勤俭节约,确保戒毒人员收的下、管得好、教育好,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努力压缩公用经费支出,用好用完各个项目支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761.01万元,比上年增加552.35万元,增加45.70%,原因是增加警衔工资和专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61.01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761.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761.01万元,其他收入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222.9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9.45%,比上年增222.29万元,增幅22.21%,原因是在职人员预算数比上年增加5人,还有就是在职人员警衔工资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4.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9.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9.32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538.0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30.55%,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185.44%,原因是增加了“市戒毒所整体搬迁市配套资金经费”。其中:001项目戒毒人员保障经费180.00万元(主要用途为保障戒毒人员的日常生活、教育及医疗,与上年持平);002项目干警服装费经费6.00万元(依据人民警察着装条例的要求,用于干警购买服装,与上年持平);003项目协管员经费22.00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协管员的工资及社保,以解决场所警力不足,与上年持平);004项目市戒毒所整体搬迁市配套资金330.06万元(此为基建项目,用于市戒毒所整体搬迁工程的市配套建设资金,为本年增加项目)。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29.08万元,比上年增7.55万元,增幅3.41%,原因是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增加。其中办公25.00万元、印刷费3.0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手续费1.00万元、差旅费10.00万元、福利费0.98万元、维修(护)费30.00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劳务费5.00万元、水费25.00万元、电费35.00万元、培训费5.00万元、物业管理费2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00万元,其他费用45.1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6万元,与上年数减少7.5万元,原因是车辆数和接待标准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保持不变,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2万元,与上年数减少4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与上年数减少3.5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

六、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6年本部门固定资产1640.9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182.68万元,占总额的72.07%;交通运输设备184.94万元,占总额的11.27%;通用设备80.82万元,占总额的4.93%;专用设备192.46万元,占总额的11.73%。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6年无预算绩效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韶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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