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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8-07-20 | 发 布 日 期: | 2018-07-20 |
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韶州公证处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韶州公证处2017年部门决算表(点击打开)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韶州公证处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韶州公证处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没有下属单位。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韶州公证处是主管公证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依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出具公证书。
2、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提出公证建议。
第二部分 韶关市韶州公证处2017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1)
第三部分 韶关市韶州公证处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韶州公证处2017年度总收入278.58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72.9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96.34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今年只有非税反拨收入,没有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 261.1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4.82万元,增长78.49 %。主要原因:收入增加,反拨收入增大。
4.经营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一致。主要原因: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11.83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27 万元,增长159.27 %。主要原因:复印、调查费等增多。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韶州公证处2017年度总支出278.5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9.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2.19万元,主要用于公证业务管理等项目经费及在职职工工资、绩效等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8.9 万元,减少25.42%,主要原因:日常支出有所减少。
2.其他支出67.19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91.77万元,减少81.28%,主要原因是比去年减少了购房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韶州公证处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没有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没有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韶州公证处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没有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没有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分功能科目看,公共安全支出202.19万元,主要用于公证业务管理等项目经费及在职职工工资、绩效等人员经费支出。其他支出67.19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韶州公证处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6万元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没有预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0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财政拨款。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3万元,下降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15 万元,下降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8 万元,下降1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财政拨款。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 万元,占 0%;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 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0会议支出 0 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 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0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上门办理公证。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 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 次,接待人数共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2017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要求,2017年度我单位没有绩效评价项目,故没有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广东省韶关市韶州公证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