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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20-07-15 | 发 布 日 期: | 2020-07-15 |
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本期市本级抽检14类食品共46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458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合格率98.92%。其中,合格样品包括: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茶叶及相关制品43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豆制品18批、方便食品1批、蜂产品5批、糕点55批、罐头2批、酒类143批、粮食加工品60批、肉制品33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3批、蔬菜制品6批、速冻食品4批、调味品8批、饮料11批。不合格样品包括:酒类2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蔬菜制品2批。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标签、生物毒素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标签不合格问题 (一)广东誉马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紫度红葡萄酒,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东誉马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赤霞珠、紫度红葡萄酒,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乐昌市梅花鑫星子姜辣椒销售的子姜辣椒,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乐昌市梅花镇陈记子姜辣椒有限公司销售的陈记子姜辣椒,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物毒素 翁源县强记茶餐厅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 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不合格项目分析: 1、黄曲霉毒素B1 黄曲霉毒素B1污染的食物主要是花生、玉米、稻谷、小麦、花生油等粮油食品。长期食用黄曲霉毒素超标的植物油会对肝脏造成损伤,有诱发癌变的风险。造成植物油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①原料在采收和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高温潮湿,导致原料霉变、腐烂,企业采购时没有严格挑拣原料并进行相关检测;②加工中没有采用精炼工艺或工艺控制不当。 2、标签 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包装于容器中,以备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食品标签应按规范标示,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也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标签问题非产品质量问题。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5批).xlsx 附件2: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458批).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