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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1-09-15 | 发 布 日 期: | 2011-09-15 |
市财政局局长 黎国坚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韶关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我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年度预算,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落实稳健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大力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和为民理财水平,较好地完成了财政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据统计,2005年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9933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24.97%,比上年增收31427万元,增长18.72%;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44994万元,比上年增支17327万元,增长4.05%。剔除上年省属煤矿下放医疗保险费及有色金属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参保费用一次性列支的因素,则增长14.02%。 全市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20527万元,比上年增加32216万元,增长11.17%;上划省收入完成31798万元,比上年增加5096万元,增长19.08%。上划中央和上划省收入均超额完成了年度考核任务。 全市财政总收入482256万元,财政总支出451713万元,滚存结余30543万元,其中净结余4500万元。全市一般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005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5349万元,突破了10亿元大关,为年度预算的148.17%,比上年增收20467万元,增长24.11%;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49890万元,比上年减支26992万元,下降15.26%。剔除上年省属煤矿下放医疗保险费及有色金属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参保费用一次性列支的因素,则增长7.44%。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203181万元,财政总支出完成186338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6843万元,其中净结余1877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2005年,为确保预算任务的完成,财政部门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收入管理,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过去的一年,由于受一次性税源、卷烟产品结构调整、钢材产品价格走低、取消农业税、煤炭企业关闭整顿等减收因素的影响,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始终徘徊在较低的增长水平,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狠抓财政增收工作,抓紧、抓早、抓实,抓出了成效。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抓紧测算分析,紧密结合当前我市的经济形势以及全省的收入情况,逐项分析各项收入的增减变化因素,为财政增收目标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二是召开县(市、区)局长会议,贯彻落实覃卫东书记、徐建华市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研究财政增收的具体措施,层层分解落实收入任务。三是加强财税协调,坚持财税收入完成情况分析联席会议制度,每月由市领导组织财税部门的领导召开财税分析联席会议,加强了财税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落实了征管责任,确保了财政收入及时入库。四是认真落实领导分片抓收入制度,加强对县级财政收入情况的调查研究,帮助县级分析问题,解决难题,挖掘增收潜力,促进了县级财政收入的增长。五是坚持依法治税,依法理财,完善征收办法,加大征收力度,狠抓了财政部门征收的烟叶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收入,使这些税种均有大幅度的增长,成为我市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同时,还加强了非税收入管理,不断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经过财税部门的共同努力,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好的增长态势,实现了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与全省同步的目标,并略高于全省的平均增长水平,全市可支配财力达到34亿元,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首次突破了10亿元大关,增强了财政保障实力。 (二)多方筹集资金,支持三大战略重点的实施,大力培植财源。 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招商引资、城市建设和民营经济三大战略重点,认真贯彻落实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多方筹集资金,大力支持三大战略重点的实施,培植财源。一是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及时核拨各项招商活动经费和奖励资金。筹集资金支持珠三角产业转移园区的建设,其中争取省专项资金4000万元,市级暂付资金1600万元,为招商引资提供载体。二是支持城市建设,搞活城市经营。市级除预算内安排城建资金2亿多元外,还继续按照“统管资产、融资运作、经营生财、滚动发展”的思路,筹集城市建设资金,确保重点工程的进度,推进新城区建设,加大城市文化设施建设投入,提高城市品位,加快城市化进程。三是市级财政安排民营经济发展资金400万元,积极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并从科技三项费用中安排资金,扶持民营企业引进高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积极清理各种收费,降低收费标准,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预算支出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为建设和谐韶关提供了财力保障。 各级财政在安排支出时,贯彻国务院提出的“调整结构,有保有压,厉行节约,严格管理”的支出原则,按照建设和谐韶关的要求,依据公共财政的职能优先考虑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支出,不断加大对重点事业的保障力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了工资、社会稳定、创建卫生城市、解决“一保五难”、政府办十件实事等资金需要。一是通过上级转移支付和财政增收,压缩竞争性和经营性支出,确保了工资发放。二是增加对教科文事业投入。全市教育支出74278万元,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10954万元,两项共计85232万元,主要用于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改建、扩建工作,加强文化、文物修缮保护。安排村(居)委干部计生工作补助经费,拨付计生奖励资金,推动固本强基工程。三是不断增强财政的社会保障职能。全市共安排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6142万元,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14400万元,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市级统筹工作,增强保障能力,规范再就业资金管理,促进再就业。全力做好低保工作,落实“两个确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医改和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四是合理使用企业转制资金,促进劣势企业退出工作,参与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管好用好中省属企业属地化管理社保专项资金。市级筹集职工安置资金20840万元,支付职工安置等各种补偿资金18445万元,安置职工4641人。五是加大农业投入,解决“三农”问题。全市安排农林水支出49502万元,增加农用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沼气建设等支农投入,支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继续对种粮大户直接补贴,2005年支付用于2004年应补未补的种粮大户直接补贴的粮食风险基金50万元,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市级拨付防汛抗旱经费1581万元,拨付救灾复产资金5867万元,有力地支持了我市的救灾复产和重建家园工作。此外,拨付资金支持污水处理厂建设以及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 (四)继续深化财政各项改革,不断创新财政管理体制。 一是深化和完善部门预算改革。在市直所有财政全额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项目,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积极推行零基预算,统筹安排部门预算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编制综合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刚化预算约束。二是大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继续抓好统发工资和政府采购资金、基本建设资金、企业职工安置资金、环保专项资金等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工作,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加大直接支付比重,进一步完善改革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理顺部门预算单位授权支付工作。2005年市级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资金总额62017万元,其中:项目资金支付23846万元,政府采购资金支付10193万元,统发工资支付27978万元,有效地防止了资金的剂占挪用。三是创新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强化采购预算,重新编制采购目录,实行协议采购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加强和完善评审专家库、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程序,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管理等,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推进依法采购进程。全市完成采购金额74799万元,节约资金10507万元,资金节约率12.3%。其中市本级实际采购金额34961万元,节约资金5338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3.2%。四是不断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规范行为,2005年市级受理转让委托交易4宗,完成交易4宗,成交金额1880万元,为企事业单位盘活和优化存量资产,调整产业结构,转换经营机制以及“两个退出”提供了规范化的服务,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空间。五是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逐步推开”的原则,选择市精选厂矿尾渣遗址治理支出项目作为绩效评价试点,积极探索开展绩效评价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情况检查,进一步规范财政性资金管理。由市政府颁发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将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和政府强制性、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入等非税收入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有效地防止和杜绝执收执罚单位挤占、挪用、截留财政性资金,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收费和罚没资金及时上缴财政。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共127项,切实从源头上遏止了乱收费,减轻了企业、农民和社会的负担。继续加强和完善财政票据的管理,做好票据发放工作,坚持以票管费,防止预算外资金流失。 (六)大力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不断规范财经秩序。 组织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自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完成了全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加大了全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规范检查力度,注重诚信建设。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工作,认真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珠算技术等级鉴定工作,积极开展《会计法》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建立和完善重大基建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财政性投资工程预、决算审核工作,完善投资评审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增加工作透明度。2005年市级共审核工程项目578个,送审金额57569万元,审定50627万元,核减金额6942万元,核减率为12%。继续开展财务总监工作,积极探索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管理,把握好政府举债的额度,建立还债风险金,防范财政风险。积极参与农村信用社改革,继续做好地方金融停业整顿企业资产追收、盘活、变现工作,抓好财政周转金回收。积极配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的工作,对提出的问题认真逐一地进行整改。 二、2006年预算草案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国家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全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强区域合作,国民经济也将呈现平稳快速的良好发展态势,宏观环境总体上有利于我市的经济发展,2006年全市经济将继续保持持续稳定发展的态势,为财政收入的平稳增长奠定良好的基础。 与此同时,2006年我市财政仍将面临着地方财政收入总量偏小,税源结构单一,减收因素多尤其是重点税源增收难,县域经济总量小,财政增支压力仍然很大等困难和问题。因此,2006年我市财政收支矛盾仍将十分突出,财政增收节支工作相当艰巨。 (一)2006全市一般预算草案。 2006年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和保吃饭、保平安、促发展的原则,加强收入征管,规范支出管理,深化财政改革,实施积极稳健的财政政策,大力支持“三大战略重点”的实施,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支持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建设“经济发展、文明法治、和谐安康、环境优美”的新韶关以及建设粤北经济强市、争当全省山区发展排头兵提供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2006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06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按21.8亿元安排,同比增长10%。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省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预算结转、结余和专项补助,减去上解省支出后,全市可支配财力为3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06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相应安排35亿元,按同口径比增长12.9%。 (二)2006年市级一般预算草案。 根据全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安排市级财政预算的原则和重点是:1、依法编制预算,坚持量入为出;2、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保吃饭、保平安、促发展,构建和谐韶关;3、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 1、市级财政收入。 2006年市级财政总收入安排122,387万元。其中:市级一般预算收入89,7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6.16%;上级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27,810万元(中央两税及所得税返还);各县(市、区)上解收入3,000万元;上年净结余收入1877万元。 2、市级财政支出。 2006年市级财政总支出122,28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00万元。 2006年市级财政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出408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加大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保障,推进农村进步和农业发展等方面。 (2)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支出505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国企转制等。 (3)教育、科技、环保等重点领域支出10454万元。主要是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增强发展后劲;切实贯彻科技兴市战略,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创造品牌的扶持力度;促进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 (4)经济建设支出287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结构调整,培植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平衡、快速、高效发展。 (5)精神文明建设支出163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卫生和公民素质教育等方面。 (6)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支出3330万元。 以上6项重点支出总共为2.7亿多元,占一般预算收入的30.5%。 (三)市级财政基金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2006年编制了市级财政基金预算草案。当年基金预算收入合计64460万元,当年基金预算支出合计65220万元,全部列收列支,并动用上年结余760万元。 (四)2006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 按照市政府实施部门预算的有关规定,2006年编制了市级 92个单位的部门预算。列入部门预算的支出总计为83893万元。 三、为全面完成2006年预算任务重点抓好的几个方面工作 (一)扶持经济发展,做大财政“蛋糕”。 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充分发挥财政在经济发展中“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积极培植财源,把财政“蛋糕”做大。结合我市实际,2006年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重点应放在强力推进“三大战略重点”的实施,坚持走“农业稳市、工业兴市、旅游旺市”的路子方面。发挥财政资金在推进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的作用、对农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在扩大出口和吸收外资中的政策作用,以及发挥财政支出的导向作用,培植地方财源,支持我市经济的发展。 (二)狠抓收入征管,增强财政实力。 能否把经济增长的结果顺利地转化为财政增收的成果,取决于征管因素。一是依法理财,强化征管。要坚持以法治税、依法理财的原则,加强税法宣传和税收稽查,确保财政收入按规定的级次入库,做到应收尽收。二是要完善征管办法,强化征收措施,确保各项财政收入能够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三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进一步拓宽理财空间。四是结合市局领导分片抓收入制度,加强对县(市、区)预算工作的指导,深入到各县(市、区)了解收入情况,指导县(市、区)抓收入,确保财税收入增长与经济良性互动、协调发展。五是完善市对县(市、区)的财政增收激励机制,调动县级抓收入的积极性。 (三)严格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 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格执行人大通过的支出预算,刚化预算约束,严肃预算执行。把握财政职能定位,进一步增加依法理财观念。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勤俭办一切事业,节约财政资金。 (四)深化财政改革,拓宽理财领域。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扩大编制范围,细化编制内容,规范编制方法,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科学性,使部门预算改革向纵深方向发展,为深化财政支出的各项改革创造前提条件。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加大直接支付比重,进一步完善改革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理顺部门预算单位授权支付工作。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与建立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制度和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制度,使政府采购制度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三方面协同推进。深化市对区的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较为合理的税收分成办法,促进市、区两级财政的共同发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探索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努力提高财政支出管理水平。深化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经营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公共资产的权属管理,建立非经营性资产的合理配置机制,规范和完善公共资产处置程序,建立科学规范的经营性资产经营模式。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率,扩大缴交范围和缴交面,加大贷款发放和追收力度,并加强贷款的审批,确保贷款资金安全,保证实现贷款的高回收率。继续推进产权交易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国家有关产权交易的制度规范,修改制定我市的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产权交易领域的监督管理职能,使我市的产权交易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迈进。 (五)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经秩序。 “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目标的实现,需要强有力的财政监督作保证。要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建立健全财政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加强财政收入的监督,对应缴入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入,要依法依规,严格监控,足额入库。加强对财政各项支出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制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财政投资评审制度。依法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规范支出行为。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抢抓机遇,真抓实干,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粤北经济强市,争当全省山区发展排头兵以及为建设“经济发展、文明法治、和谐安康、环境优美”的新韶关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