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7-01-26  发 布 日 期:  2017-01-26 
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根据韶机编办【2012】47号文,韶关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加挂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牌子,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全市职业培训总体规划,指导、协调全市职业培训,组织实施全市远程职业培训、创业带动就业工程;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在岗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全市劳动预备制培训;提供培训和公共实训服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韶机编办【2012】47号文,韶关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属一套人员两块牌子, 事业编制13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 1 名,目前在职人员11名,退休人员3名。经费自理。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在岗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全市劳动预备制培训;提供培训和公共实训服务。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 年收入预算147.214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7.21480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 年支出预算147.214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47.21480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 基本支出预算31.319053万元。其中:其他支出31.319053万元。
2. 项目支出预算115.895750万元,其中:原基建户项目结余资金重新申请使用---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115.895750万元,主要用于五轴加工专业项目;提炼培训基地建设工作经验项目;校企合作提升培训能力。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 未安排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为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 二)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 四) 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附件: 附件2: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高训).xls
        附件3: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情况表 (高训).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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