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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7-01-26  发 布 日 期:  2017-01-26 
2017年度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主要职能是
1 、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协调和指导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管理,提供职业技能鉴定考务服务;
3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
4 、负责组织编制地方特色职业(工种)标准和鉴定规范,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
5 、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和鉴定机构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
6 、受委托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7 、协助处理职业技能鉴定违规、投诉事项;
8 、组织实施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事业编制2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目前在职人员25名,退休人员3名。经费自理。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预计完成2017年度全市职业技能鉴定26900人次,为我市技术产业提供可靠的技能人才支持。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 年收入预算758.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8.1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 年支出预算758.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758.1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 基本支出预算365.21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8.173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6.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58万元,公用支出50.00万元,车辆经费2.00万。
(二) 项目支出预算392.9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1.8262%,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32.42%。其中:
001 项目支付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成本专项经费173.70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各申报鉴定并设立考场的学校或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成本支出,比上年减少119.5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收入减少,成本相应减少。
002 项目上缴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专项经费145.14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支付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费分成款,比上年减少25.21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收入减少,分成相应减少。
003 项目职业技能鉴定智能化考试平台技术支持专项经费22.97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智能化考试和评卷工作的技术支持,比上年减少2.69万元,主要原因是使用平台考试量下降导致成本下降。
004 项目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开支专项经费37.88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成本支出工作,比上年减少41.33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收入减少,成本相应减少。
005 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专项经费13.2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2017年度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与上年基本持平。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7.0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减少15%,原因是预算鉴定收入减少,费用相对减少。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17.0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0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0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 年政府采购预算1.0625万元。主要是货物采购类的办公纸张。
   七、专业名词解释
( 一)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 三)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附件:附件2:部门预算公开表格(1).xls
                 附件3: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情况表(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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