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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7-07-26  发 布 日 期:  2017-07-26 
2016年度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决算公开目录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决算说明
三、 支出决算说明
四、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五、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六、 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九、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 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三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有:
1 、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协调和指导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管理,提供职业技能鉴定考务服务;
3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
4 、负责组织编制地方特色职业(工种)标准和鉴定规范,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
5 、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和鉴定机构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
6 、受委托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7 、协助处理职业技能鉴定违规、投诉事项;
8 、组织实施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事业编制2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职4名。目前在职人员25名,退休人员3名。经费自理。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指导性机构,承担着全市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实施与监管工作,管理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管理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者,负责组织编制地方特色职业(工种)标准和鉴定规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络建设,提供职业技能鉴定考务服务等。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6 年收入决算54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1.22万元,其他收入19.26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6 年支出决算636.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21.22万元,其他收入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安排支出115.75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决算318.7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1.1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3.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31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63.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事业单位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项目,并补发2014年-2015年度事业单位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
(二)项目支出决算202.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8.84%,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2.62%,主要原因是:
(1)国务院关于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先后分7批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占总数的70%以上。从而使我市职业技能鉴定量直线下降。
(2)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属技工教育资源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16]44号),对我市所属4所技工院校进行教育资源整合,造成技工院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数锐减。
综上所述,造成收入减少,相应的支出也就减少。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1.68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68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9.698万元基本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列支3.15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15万与2015年决算数4.84万元,相比略有增加。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长,导致车辆的维修及油耗费用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增加。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万元。
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本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用车。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无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九、专业名词解释
( 一)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 三) 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附件:(市鉴定中心)附件2附表: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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