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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8-02-07 | 发 布 日 期: | 2018-02-07 |
2018年度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8年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即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我局是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人秘科、职业介绍科、创业指导科、就业信息调查统计科、就业管理科、档案管理科、社会劳动力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等8个科室。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承担政府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其中包括参与制定落实公共就业服务政策的意见措施,指导、协调全市公共就业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规范建设和运行;负责就业政策法规宣传咨询,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开展失业人员管理和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等事务;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监测分析,发布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公益性岗位信息;负责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负责推进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和产业园区拓展就业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劳务合作、劳务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事业编制3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2017年12月末实有在职人数36人(含统发老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数32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工作;2、强化公共创业服务体系;3、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4、大力推动“大众创新 万众创业”;5、加强企业用工备案;6、继续抓好“精准扶贫”工作。
(四)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72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1.5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26万元,减少0.3%;其他各项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26万元,减少0.3%,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自2017年8月起,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减少了退休经费预算的拨款收入;二是增加莞韶园区输送劳动力转移就业补助经费项目预算的拨款收入,综合上述两方面情况,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略有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72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721.56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681.5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4.5%,比上年预算减少42.26万元,减少5.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0.0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拨款的64.6%;商品和服务支出126.7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拨款的18.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3.2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拨款的16.6%;其他资本性支出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拨款的0.2%。
(二)项目支出预算4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5%,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40万元,增长100%。2018年项目支出仅有一项,即莞韶园区输送劳动力转移就业补助经费40万元。增长原因是该项支出由以前年度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资金的事业支出,转变列为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中经费拨款的项目支出。该项目的主要用途一是支付莞韶园区输送劳动力转移就业企业补贴20万,二是莞韶园区输送劳动力转移就业相关工作经费20万元,包括莞韶园区企业劳务对接活动13万元,相关工作业务培训及软硬件修购等7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加1万元,增加11.1%,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万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1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10.68万元,包括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1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30万元、邮电费3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差旅费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劳务费22.3万元、工会经费3.6万元、福利费0.6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万元、其他费用12.6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即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对莞韶园区输送劳动力转移就业企业补贴及莞韶园区输送劳动力转移就业相关工作经费的补助,共实施一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地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本单位2018年初固定资产总额604万元,主要有三类:一是房屋类资产427.82万元;二是通用设备类资产150.65万元,其中有一辆公务用车19.53万元,其余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及空调等办公设备;三是家具用具类资产25.53万元,主要是办公家具及用具等。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本单位无此项收支。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本单位无此项收支。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运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 2018年就业局预算公开表.xls
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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