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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3-29  发 布 日 期:  2018-03-29 
2015年度韶关市人才服务局决算目录及说明(补充公开)
 
 
      
 
第一部分 韶关市人才服务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人才服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人才服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人才服务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5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为韶关市人才服务局,是副处级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内设副科级机构4个,分别为综合科、人才智力引进科、人才管理开发科、人才市场管理科。
(二)部门主要职责
简要说明部门主要职责。人才服务局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负责人才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管理企业单位人力资源户头;办理流动人才及企业人才调配;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指导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设立与运行;建立、完善人才信息库和人才服务公益网络,收集、发布人才服务信息;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国(境)外培训计划拟定、项目申报和人才智力引进服务、单位公派留学人员的派出申报等;开展人才智力和技术交流。
第二部分   韶关市人才服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公开的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韶关市人才服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人才服务局2015年度总收入604.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90.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590.46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7.78万元,增长133.68%。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项目大学生生活和社保补贴从以往省级部门直接发放待遇和市财政直接划拨到区县人社部门发放的两种方式统一改为划拨经费至我局发放,因此项目资金收入大幅增长。
2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和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单位一直以来无此类收入。
3 .事业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1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没有收到财政返还的门店出租收入。
4 .经营收入 0万元,和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单位一直以来无此类收入。
5 .其他收入 0万元,和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单位一直以来无此类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人才服务局2015年度总支出604.6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95.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8.56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和社保补贴以及“三支一扶”人员培训,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8.26万元,增长234.12%,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项目大学生生活补贴从省级部门直接发放待遇改为划拨经费至我局发放,因此该类资金支出大幅增长。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82万元,主要支持项目有:“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和社保补贴、我局机关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2.94万元,增长64.35%,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项目大学生生活补贴和社保补贴从市财政直接划拨到区县人社部门发放的方式改为划拨经费至我局发放,因此该类资金支出大幅增长。
3. 住房保障(类)支出7.9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该项支出7.06万元在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列支,今年开始在住房保障(类)支出列支。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增长0.85万元,增长12.0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待遇提高。
4. 其他(类)支出7.1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98万元,增长126.75%,主要原因是优先使用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支付日常共用经费支出,其他类型支出相应减少。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人才服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90.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0.4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86.41万元,增长94.2%;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项目省级资金没有列入年初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和年初预算持平,原因是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人才服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95.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4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91.37万元,增长95.83 %;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项目省级资金没有列入年初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和年初预算持平,原因是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
分功能科目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 人力资源事务(款) 367.03 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项目,用于“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和社保补贴以及“三支一扶”人员培训,比上年决算增加271.8万元,增长285.41%,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项目大学生生活补贴从省级部门直接发放待遇改为划拨经费至我局发放,因此该款资金支出大幅增长。
2、 一般公共服务(类)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 1.53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公务交通补贴),比上年决算增加1.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5.09 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待遇发放,比上年决算增加4.19万元,增长38.4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待遇增加。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 196.74 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及社保补贴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8.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项目大学生生活补贴和社保补贴从市财政直接划拨到区县人社部门发放的方式改为划拨经费至我局发放,因此该款资金支出大幅增长。
5、 住房保障(类) 住房改革(款) 7.91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该项支出7.06万元在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列支,今年开始在住房保障(类)支出列支。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增长0.85万元,增长12.0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待遇提高。
6、 其他(类)其他(款)7.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98万元,增长126.75%,主要原因是优先使用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支付日常共用经费支出,其他类型支出相应减少。
除此以外没有其他财政拨款支出。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人才服务局2015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37万元,完成预算5.24万元的140.6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9万元,完成预算2.89万元的93.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8万元,完成预算2.35万元的199.15%。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4万元,下降12.37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去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96万元, 下降26.30 %;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8 万元, 下降1.68 %。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我单位一直没有因公出国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9万元,占36.5%;公务接待费支出4.68万元,占63.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 个、累计0人次。没有开支内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69万元,2015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车汽油、保险、过路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4.6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 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30次,接待人数共298人。主要包括有关对口业务上下级部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6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12.85万元,增长56.38%。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需要业务量增加和物价增长,导致机关运行支出加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1个,共涉及资金441.0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及社保补贴共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1.05万元。该项目为支付“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及社保补贴,对“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日常管理和派遣培训,从评价情况来看,“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及社保补贴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或未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3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4 .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支一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重大决策部署。2006年,原人事部联合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原卫生部、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等7个部委,组织实施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

    附件:韶关市人才服务局2015年决算公开表(补充公开)(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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