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8-03-30 | 发 布 日 期: | 2018-03-30 |
2016年度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预算公开目录及情况说明(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
政府采购情况
七、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
预算绩效情况
九、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
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
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6
年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
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我局是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就业和再就业各项方针、政策,指导和协调全市劳动就业工作。内设机构有人秘科、计划财务科、创业指导科、就业管理科、职业介绍科、档案管理科、社会劳动力管理科、就业信息调查统计科等8个科室。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定编35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2015年末实有在职人数30人(含财政统发工勤人员1人),离休1人,退休31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
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2.大力促进“双创”工作;3.创新开展专项招聘活动;4.加强劳动力转移和劳务合作;5.积极开展钢铁行业去产能下岗职工安置工作;6.加强就业失业管理监测;7.严格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
年收入预算553.98万元,比上年增加59.22万元,增幅11.97%,主要原因是2015年末单位实有人数增加而增加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的预算。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53.98万元(经费拨款534.74万元,用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安排的拨款19.24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
年支出预算553.98万元,比上年增加59.22万元,增幅11.97%,主要原因是2015年末单位实有人数增加而增加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的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553.98万元(经费拨款支出534.74万元,用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安排的拨款支出19.24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
基本支出预算553.9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82.35万元,增幅17.46%,原因是2015年末单位实有人数增加而增加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的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3.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0.69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原因是我单位2015年、2016年均无项目支出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9.33万元,比上年增加5.22万元,增幅6.21%,原因是2015年末单位实有人数增加而增加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其中办公费4.3万元、印刷费1.5万元、手续费0.4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23.82万元、邮电费3.5万元、物业管理费8万元、租赁费0.5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1.2万元、培训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7.78万元、劳务费13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福利费0.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74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0.58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6.02万元,减幅36.27%,原因是2015年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用车改革,2016年我局公务用车定编为1辆,将会有2辆公务用车按公务用车改革规定进行处置。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2015年、2016年两年均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8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6万元,减幅68.18%,原因是2015年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用车改革,2016年我局公务用车定编为1辆,将会有2辆公务用车按公务用车改革规定进行处置,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78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0.02万元,减幅0.25%,原因是预计2016年与2015年实际工作相同,接待情况基本相同,费用基本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6
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6
年年初本部门占有固定资产总额616.77万元,其中包括房屋及构筑物427.82万元,占69.36%,
房屋建筑物总面积为5492.51 m²;
通用设备166.65万元,占27.02%;家具用具及装具类22.30万元,占3.62%。2016年初固定资产总数比上年年初减少9.5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空调等通用设备使用年限过长已损坏等原因需要报废。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6
年本单位预算实施0个项目,没有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本单位2016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与支出。
十、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
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016年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预算补充公开表格范本(2).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