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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5-06-01 | 发 布 日 期: | 2015-06-01 |
2015年韶关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地震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2015年韶关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地震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5年预算组成单位共5个,分别是韶关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地震局)、韶关市光栅测量控制技术研究所、韶关市工业科学研究所、韶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市科韶开发中心、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市科技企业创业服务中心)、韶关市科学技术开发中心(韶关市金科信息网络中心)。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地震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学技术、知识产权、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编制科技、知识产权、防震减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政策建议,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组织实施省、市重大科技专项、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
3、承担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推荐或认定创新型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加强技术创新平台的建设,促进民营科技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会同有关部门推荐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各类科技示范推广基地(园区)的建设与管理。
5、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产学研结合工作,推进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协调我市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
6、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和专业镇科技创新示范点建设,促进以科技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7、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负责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推进民营科技工作,负责韶关国防科技装备动员相关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9、组织研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体系的建立,指导企业专利工作,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
10、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牵头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涉外应对、维权援助机制及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统计和考核制度的职责。
11、承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实施地震监测、预报、防震、抗震救灾等工作。
12、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科技、知识产权、地震经费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建议。
13、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参加部门预算单位在职人员定编共有85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57人。行政编制人员构成情况如下: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市国防科技装备动员办副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后勤服务人员数4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推进科研项目与产业需求对接,力争在机械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一批科技成果。
2.提升创新平台载体服务水平。协助省科技厅推进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依托企业组建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鼓励和支持科技企业创业园拟毕业企业进入工业园区扩大生产,做好在孵项目服务工作。协助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已在韶建立的3家新型研发机构开展服务企业工作。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支持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提高技术创新转化效率。
3.组织企事业单位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重大科技专项、产学研合作专项、农业科技项目、专业镇专项等组织申报工作,全力争取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支持。
4.积极推进科技金融工作。推广普及科技金融知识,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推进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开展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投融资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企业发展活力。
5.引导扶持市民创新,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开展对科技型企业的培训,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申报工作。
6.贯彻落实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政策,争取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均能享受到国家和省优惠政策,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
7.用好韶关学院创新资源,抓好产学研合作,组织开展校企对接活动。推进与东莞市的科技对口帮扶工作,促进我市产业发展。
8.督促指导科技项目实施。组织已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签订实施合同,并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按合同书计划实施;督促到期项目开展验收工作。
9.争取专利申请授权量继续保持在全省山区市前列。实施自主知识产权战略,抓好专利技术实施计划、专利奖评选推荐以及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试点区域等项目的推荐与申报工作,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
10. 继续推进防震减灾工作。
11.韶关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12.抓好对翁源县翁城镇桂湖村的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17,479,661.65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7,388,093.15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17,479,661.65元,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5,518,093.15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31.5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43,417.3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3,2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51,475.77元。
项目支出预算11,961,568.50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8.43%。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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