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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4-05-15  发 布 日 期:  2014-05-15 
2014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建议,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职责范围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规定,管理市级教育经费,监督县(市、区)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会同财政安排省、市级有关教育资金的分配,指导市直属学校的基建工作。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指导学历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并协调招生工作,指导学生学籍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实施基础教育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基础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和评审等。

有三个下属单位,包括市招生考试中心,教研室,教学仪器站(助学办),其中市招生考试中心是经费独立核算。 内设部门9个,包括办公室、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教育督导室、基建财务科、人事科、纪委和监察审计室、教育工会。

(二)人员构成情况

目前,共有在职人员 80人,其中:机关行政人员31人,市招生考试中心12人,教研室22人,教学仪器站(助学办)11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96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编制市本级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和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局机关及下属部门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算。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4 年收入预算20,08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6,124万元,基金预算拨款3,859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4 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1,23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17%。其中:人员工资等经费支出(含退休人员)1136万元,公用经费103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8,84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3.83%。其中:001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2,200万元;002高中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80万元;003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资金1,300万元;004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11,000万元,主要用于市区(浈江区、武江区)学校建设、市直学校建设教学楼、运动场,购置教学设备,偿还学校建设工程欠等;005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3,859万元,主要用于学校高考中考考场设备升级,偿还市直学校建校贷款等;006市区高中困难家庭免收书学杂费、引资办学经费405万元。

 

                                        韶关市教育局

                201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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