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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7-11-03  发 布 日 期:  2017-11-03 
2017年度韶关市教育局预算公开的补充说明
2017年度韶关市教育局预算公开的补充说明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教育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工作部门。内设7个科室,包括:办公室、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教育督导室、基建财务科、人事科。
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 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组织筹措和管理教育经费,指导学校的教育收费和基建工作。综合管理基础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指导学校教育教研改革、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工作、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数共35人,其中行政编30人,工勤编5人。在职人员30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工勤人员5人。 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5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五个发展”的重要精神,落实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实施强师兴教工程,深化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提升教育综合实力,努力推动全市教育发展再上新台阶。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部门预算相关表格
详见附件。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6881.10万元,减少1947.80万元,减少10.3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6204.26万元,增加1360.13万元,增加21.92%;使用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安排的拨款10676.84万元,减少3307.93万元,减少23.65%。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6881.10万元,减少1947.80万元,减少10.3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6204.26万元,增加1360.13万元,增加21.92%;使用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安排的拨款10676.84
万元,减少3307.93万元,减少23.65%。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927.5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49%,增加37.45万元,增加4.2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4.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2.69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5953.5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4.51%,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1985.25万元,减少11.07%。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8.18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18.18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1.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0.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9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本单位的公用经费预算为92.29万元,与2015年持平。主要用于支付机关日常运行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临聘人员费用等。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为15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市直学校教学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建设教育教学信息资源、电子教学等教学、学习、管理和科研平台以及进行市直教育资源整合项目等。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财政拨款结转是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四)财政拨款结余是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终止,剩余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中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