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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5-02  发 布 日 期:  2018-05-02 
2018年度韶关市学生助学工作办公室预算公开

附件1

 

2018年度韶关市学生助学工作办公室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主要职能是:韶关市学生助学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能是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全力落实三年攻坚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以做好新时期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资助工作为重点,以提高人民群众基本文化素质和劳动者技术技能为抓手,精确对准驾驭最薄弱领域和最贫困群体,力争实现全市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优良的教育、贫困家庭劳动力都能学会一项致富技能,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确保全市农村经济困难家庭稳步脱贫。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数共4人,其中在职人员4人,退休人员18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完成韶关市中职学生免学费补助(含高中阶段残疾及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等)、高中阶段贫困学生资助等工作。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97.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97.13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比上年减少237.80万元,减少71.00%,原因是2017年9月进行了原韶关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和原韶关市教育局电教仪器站的整合,成立了韶关市学生助学工作办公室,其中人员由原来的在职人员12人,退休人员21人,减少到目前的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18人。人员经费支出由此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97.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97.13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97.1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减少237.80万元,减少7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9月进行了原韶关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和原韶关市教育局电教仪器站的整合,成立了韶关市学生助学工作办公室,其中人员由原来的在职人员12人,退休人员21人,减少到目前的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18人。人员经费支出由此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47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44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2.44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8.22万元,包括办公费2.5万元、差旅费2万元、福利费0.22万元、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办公用房电费1.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2018年度韶关市中职学生免学费补助(含高中阶段残疾及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等)、高中阶段贫困学生资助等工作,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变动情况。2018年年初资产总额为4.92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1.21万元,固定资产3.71万元。固定资产中,通用设备3.71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收入0,支出0。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韶关市学生助学工作办公室.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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