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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5-01-08 | 发 布 日 期: | 2015-01-08 |
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3年度平价商店考核的通知韶价〔2014〕45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平价商店考核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4〕18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平价商店考核。并将考核总结材料于5月15日前报市局(市场价格监管科)。 韶关市物价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平价商店考核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2014〕182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为规范提升平价商店建设,促进平价商店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平价商店发展长效机制,根据《广东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考核办法》,现就2013年度平价商店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内容 2013年度平价商店考核对象为2013年12月30日前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审核认定并签订协议书的平价商店。考核内容按《广东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考核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考核时间安排 结合今年工作实际,2013年度平价商店考核安排在2013年4、5月份,分制定考核方案、平价商店开展自评、组织考核、上报总结材料四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三、考核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年度考核是按新修定的《广东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考核办法》执行的第一年,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平价商店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考核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与本地区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牵头,制定详细的考核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也可试行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考核评定工作。要进行广泛动员、组织考核相关人员学习相关文件,把握考核标准。 (二)严密组织实施。要统一标准,严密组织,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特别对经营的平价商品品种、价格水平、行为规范以及在市场价格异动时期是否严格按规定履行保供稳价义务等方面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或达不到标准的该扣分的要扣分;对经过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要予以警告并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取消平价商店资格。特别是要把平价商品的销售额、优惠让利额列为考核内容,加强考核。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各县、区考核工作的督促指导,抽派工作组进行督促抽查,保证考核工作各阶段、各环节落到实处。届时省将到部分市县抽查。 (四)及时上报材料。考核工作结束后,要抓紧做好分数统计和等级评定,及时向平价商店经营者通报考核结果。对考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各地平价商店考核工作总结材料,请于5月30日前报我委(价格综合调控处)。 附件:____市2013年度平价商店考核情况统计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4年4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应贤荣 020-83134107,传真:020-831341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