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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5-01-08  发 布 日 期:  2015-01-08 
关于曹溪讲坛门票试行价格的批复

关于曹溪讲坛门票试行价格的批复

 

韶价〔201444

 

曲江区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转来《韶关市曲江区关于审定曹溪讲坛门票价格的请示》(韶曲府〔201345号)收悉。根据《广东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综合考虑曹溪讲坛投资建设、后续运营成本和游客承受能力等因素,为支持我市禅宗文化品牌的建设,经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现就曹溪讲坛门票试行价格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曹溪讲坛门票试行价格核定为20/人·次。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对下列人员实行优惠:

(一)在每年“五一”、“十一”和春节期间(含国务院办公厅统一规定的放假调休日期),对购买全票的游客实行门票价格20%以上的优惠;

(二)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70岁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离退休军官、残疾人(含残疾军人)、佛教教职人员及举行过入教仪式的佛教信教群众凭有效证件实行免票

(三)对1.2米至1.5米(含1.5米)或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60-70岁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实行半票优惠

三、以上门票试行价格自2014410日起执行,试行期二年。试行期满后,请督促南华禅寺重新履行报批手续,提供试行期间曹溪讲坛的成本审计资料,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定程序制定正式门票价格。

四、南华禅寺应认真做好曹溪讲坛门票试行价格的组织实施和宣传解释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并及时到曲江区物价局办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经营服务性收费),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务内容、服务承诺、门票价格、优惠措施及价格投诉电话,自觉接受游客监督和价格主管部门检查。

 

 

                       韶关市物价局       

20144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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