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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6-07-13  发 布 日 期:  2016-07-13 
2014年度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决算说明

三、支出决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三公”支出信息统计表

八、“三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4年发改局部门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2014算组成单位共15个,分别是: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计划生育、财务、资产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2)综合规划科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调整建议;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监测预测,提出经济预测目标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起草综合性文稿。

3)经济体制改革与法规科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问题,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建议;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协调各类开发区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政策和措施的建议;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提出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组织价格听证;负责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和应急工作,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4)投资服务与综合审批科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拟订政府投资规划、计划,审核安排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编制下达市级财政性投资年度计划;承担投资备案项目综合管理和投资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推进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工作;研究分析财政、金融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和检查,按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5)工业科技产业科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和产业技术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重大技术装备发展、推广应用、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和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结合及相关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和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6)农村经济科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土地利用与基础测绘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农林水利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拟订本级财政农林水利基建项目投资计划和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配置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和矿产资源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土地政策。

7)社会发展科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计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8)经贸外资科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提出贸易发展战略和宏观管理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工作,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市内储备,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进出口计划;拟订和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计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外债全口径的宏观监测预测工作;指导、组织社会信用体系规划、建设,统筹协调相关重大问题。

9)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0)价格与收费管理科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收费、社团收费、中介服务收费,以及在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外收取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费用管理;在省规定范围内拟订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组织清费治乱减负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管理国家和省列名管理的资源环境价格,部分工业品价格,重要公用事业价格,重要农产品价格,房地产有关价格,医疗服务、药品、医疗器械等重要公益性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市管商品价格管理办法;负责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运作和监督;组织全市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协调处理有关价格、收费争议。

11)价格检查局负责制定价格行政执法制度,组织实施价格行政执法;负责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价格违法行为、违法收费行为进行立案检查处理;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拟订和组织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办法和经营者价格行为规则,监督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组织和实施明码标价,指导行业价格自律;负责调查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承担省交办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12)转型发展办公室(资源节约与环境气候科)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问题,牵头组织拟订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及综合性工作方案;综合协调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建议,承担碳排放权交易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转型项目的储备和动态管理,研究提出争取国家和省支持的转型项目;提出转型财政性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方案,并按规定监督实施。

13)人事科(监察室)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纪检监察和党群等工作。

    14)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规划重点项目布局;拟订市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综合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市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政策建议;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县(市、区)政府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的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和省安排本市投资项目、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和市属非经营性代建项目实施情况的稽察和日常监测工作。

15)市能源局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装备产业发展;参与能源预测预警、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发布相关能源信息;协助做好市内国家石油储备工作,参与监督商业石油储备;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工作;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运行状况,提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建议,协调综合交通发展重大事项;负责轨道交通和民航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2、市发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报告。

2)负责全市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市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发展情况,加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与预警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3)研究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及政策的制定,提出投资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4)承担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5)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6)承担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各类建设项目;组织实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协调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7)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实施服务业、现代物流业、高技术产业、产业技术进步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8)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提出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点项目布局,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9)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和协调实施区域主体功能区规划并进行监测评估。

10)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

11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人口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2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问题,牵头组织拟订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及综合性工作方案,综合协调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13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4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15承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70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任市粮食局局长),总经济师1名,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主任1名,市能源局局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7名(含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副主任2名、市能源局副局长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5名。后勤服务人员数10名。

(三)算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

1、人员基本经费发放及公用经费收支。

2、2014年主要工作情况

——抓宏观经济,保平稳增长

1制定了《关于下达韶关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经济发展内部控制指标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全市GDP增长9.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3%。

2)编制了《关于韶关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做好2013年度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测评工作,评估考核结果排名粤东西北12市第5名、粤北地区第2名。

4)完成资源枯竭城市年度评估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发改委组织的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中期评估。

——抓规划编制,引转型发展

1)编制了《韶关市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规划》,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由省发改委印发实施。

2)编制了《韶关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纲要》,已经市政府印发实施。

3报请市政府印发了《韶关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4编制了《韶关市铅锌行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已经市政府印发实施。

5编制了《韶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已经市政府印发实施。

6协调编制了《韶关市电力专项规划(2013-2030)》,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

——抓计划和政策制定,促科学发展

1编制了《韶关市2014年市级财政性(专项)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下达。

2编制下达了《韶关市2014年社会发展计划》,并会同市教育局编制下达了《2014年市直普通中小学招生计划》。

3编制了《2014年韶关市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行动计划》。

4编制了《韶关市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实施方案》和《韶关市振兴发展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

5编制了《2014年“百项工程兴韶关”项目建设(工作)计划表》,并已印发实施。

6编制了《韶关市2014年重点项目调度计划》。

7编制了2014年市领导挂点联系重点建设项目方案,已经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

8制定了《韶关市关于促进电网项目建设的若干规定》,已以韶关市人民政府令第114号发布。

9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全市粮食流通产业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印发。

10起草了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典型示范项目计划。

11起草了2015年重点项目计划、储备项目库以及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12组织修订了《韶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韶关市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和《韶关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13起草了《韶关市工程建设领域涉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介服务机构改革方案》等文件,正征求意见。

——抓项目建设,促投资增长

1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31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6.1%;列入2014年省重点项目计划的32个项目完成投资183.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4.5%;“百项工程兴韶关”项目完成投资281.8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18.9%。

2加强项目调度和服务。制定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各县(市、区)挂点领导分工表》,实行局领导班子分片包干制度。开展了“项目调度周”和项目互学互评活动。

3全力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资金。编制了《韶关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成功列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协调争取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股权基金,《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韶关市项目总体方案》已经省发改委同意,已落实首批基金3亿元放款。编制了《韶关市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并已上报省发改委等部门,争取列为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全年共争取国家、省资金共16.4亿元,其中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资金4.49亿元、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3.86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3.5亿元。

4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项目获国家能源局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并纳入2014年度广东省火电建设规划。韶关市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核准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已上报省发改委申请核准。“十二五”第四批风电核准计划项目核准工作有序进行,国电始兴羊角山风电项目、新丰金竹风电场项目获得省能源局核准;南雄犁牛坪风电场项目即将向省发改委上报节能评估报告表;组织召开了韶关乳源大布风电场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市政府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已签署韶关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和运营的合作协议,已委托编制韶关机场项目可研报告、飞机程序设计和飞机性能分析报告协调曲江(台泥)公司与我市签订了市区生活垃圾处理合作意向书。省发改委已组织专家对南水水库供水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

5推进成品油动员保障基地和物流基地建设。韶关国储石化有限公司已取得国家商务部颁发的《成品油批发许可证》。储备基地二期扩建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华南地区国家(韶关)成品油动员保障基地已通过国家经济动员办公室批复(国动经济〔2014〕39号)。

——抓改革创新,增发展活力

1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认真做好省对我市信用体系考核准备工作,排名相对靠前。

2完成2013年度县(市、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考核工作,制定了2014年县(市、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考核实施方案。

3组织参加了2014年广东省重大项目面向民间投资招标推介会,始兴至阳山(始阳)高速公路项目现场签约。

4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和招投标市场改革工作。

5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配合开展2013年度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和核查工作。

6启动了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组织乐昌市、南雄市、仁化县、始兴县、乳源县编制了试点示范方案。

7推动建设北江生态经济带,省政府已指定由省发改委牵头开展北江生态经济带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抓价费管理,保社会民生

1稳定价格总水平,我市全年CPI累计上涨2.1%,涨幅在年度调控目标之内

2落实涉及农产品收购价格政策和清费减负价费政策。

3加强游览参观点价格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实施价格惠民政策,规范价费政策行为。

4加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管力度,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总额6853万元。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低收入群众实行临时价格补贴。

5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做好价格认证和价格成本调查工作。

——抓粮食工作,保粮食安全

1做好粮油供应工作,开展了2014年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累计收购稻谷8万吨,超额完成年度轮换任务。

2落实粮食工作政府负责制,开展了2014年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督查工作,确保粮食安全。在省组织的政府届中粮食安全责任考核中,我市荣获全省第三名。

3加强粮食应急管理,召开了粮食应急工作座谈会,举办了全市粮食应急管理工作培训班。

4推进市级成品粮油储备管理机制创新,首创我市市级储备成品粮油在华南粮食交易中心进行竞价销售。

——抓部门建设,强服务本领

1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起草了《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并已经市政府办印发。完成了发改与物价部门的整合。

3制定了《市发改局行政职权清理目录表》,圆满完成了我市推进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试点单位任务。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288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68.87万元,占收入99%;其他收入20.88万元,点收入1%

三、支出决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17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1776万元,占本年支出38%

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决算856.5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共856.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决算支出856.54万元,比上年增加5.8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公务人增加。主要支出工资与福利支出376.87;商品与服务支出38.14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441.53万元

(二)项目支出决算919.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4%,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5%。

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共919.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决算支出919.46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3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主要是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专项经费(含重型装备维修保障动员中心工作费用)市信息化“三期日贷”还贷、招商项目支出;国家成品油储备基地和物流基地项目支出“十三五”纲要编制费、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工作费、重点项目办专项经费支出、韶关丹霞机场项目可研报告费用、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工作经费支出、主体若能区实施规划编制费、国家生态文明等等示范建设方案编制费、对企业事业单位的补贴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88.51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6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出国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5.19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1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8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5.19万元,平均每辆8.15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32万元,主要用于北京和省来人调研接待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