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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7-07-27 | 发 布 日 期: | 2017-07-27 |
2016年度中共韶关市委宣传部讲师团决算公开
目 录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三、 部门决算表格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收入决算表》
4、《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四、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讲师团的主要职能是:
(一)根据市委和市委宣传部的干部理论教育、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和工作部署,拟订县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和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意见、计划,编印学习辅导材料。
(二)承担市委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服务和秘书工作;指导县(市、区)和市直县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
(三)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重大专题调研和重点工作宣讲活动;针对干部理论学习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课题调研活动。
(四)承担县处级机关干部理论学习的教学辅导工作;培训理论宣讲骨干,开展形势任务和时事政策宣讲教育;编写理论学习辅导材料。
(五)组织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有关知识的培训辅导工作。
(六)承办市委和市委宣传部交办的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讲师团组成单位共1个,无下属单位。讲师团有行政编制8人,在职6人,其中1人为工勤编制,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人。
三、部门决算表格
四、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收入243.72万元,比上年增加22.12%,主要原因是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中新增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公务交通补贴以及人员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43万元,占总收入的97.42%,比上年增加27.4%,主要原因是新增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公务交通补贴以及人员增加;其他收入6.2万元,占总收入的2.5%,2016年其他收入包含利息收入等。
2、支出决算说明
(一)2016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47.89万元,比上年增加23.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32.69万元,占全年支出的93.86%,主要原因是新增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以及新增项目,补发2014年、2015年的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
(二)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218.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88.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2.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73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6.91%,主要原因是新增2016年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以及公务交通补贴,补发2014年、2015年的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项目支出1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6.1%。
3、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5.09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3.49万元,增长了2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务用车没有列入固定资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报表0支出,本年度正式列入固定资产从而使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
具体原因:讲师团现有编制内车辆一辆,车牌号码为粤FJS329,车辆实际配备到位时间为2013年。此车辆为经市委领导审批更新公务车辆,在财政支付过程中,由于市财政局当时没有把此笔专项购车经费下拨到讲师团账户中,而是直接由国库支付给车辆供应商。由于市直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和广东省会计决算系统的数据是相关联的,造成在当年会计决算中,因为此笔专项购车经费没有体现在市财政局下拨讲师团年度经费数据中,从而在市直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不能登记购置车辆费用数据,也造成在广东省会计决算系统的数据中也不能登记。为确保当年决算数据的关联性合法性,讲师团在年终决算时只能把2013年“三公经费”支出数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调整为0支出。
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由于国库一直没有下达调整该车辆经费支出计划,因此在2015年的决算统计数据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仍为0支出填列。2016年,讲师团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为3.79万元,从而使全年“三公经费”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3.49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接待批次为20批,人数约200人。
4、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23.42万元,比2015年增加4.52万元,增长23.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了电脑等办公用品,办公费用增加等。
5、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6、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重大主题、精神学习宣讲经费: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和市委的部署要求,重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等主题,精心组织、立体推进,主动适应党员领导、机关干部、知识分子和基层群众的文化习惯和接受差异,打造多维度、全覆盖的宣讲网络,综合运用巡回宣讲、专题讲座、文艺表演、市民讲堂、道德大讲堂等方式,进行对象化、分众化宣讲,着力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近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2016年,全市各级党委共组织宣讲活动3000多场次,有效凝聚了全市党员群众的思想共识。同时,讲师团针对基层党员群众的理论需求没有得到较好满足的实际情况,主动重心下移、固本强基,积极指导各地各单位将宣讲的重心向基层倾斜。
(2)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及培训经费:全年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共开展1000多次。韶关市委中心组以学习讨论、学习论坛、集中学习、务虚研讨等有效形式,全年共集中学习12次,举办学习论坛6期,开展专题务虚研讨活动2次。同时,讲师团充分发挥“韶关学习论坛”的权威、实用性,从学习内容、学习方式、授课专家层次等方面着手,高标准、严要求、高规格组织策划,将受众面扩大至市直及中省驻韶单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执政能力。
(3)韶关学习论坛经费:针对基层理论学习宣传工作中存在的缺乏专业人员,或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的实际困难,从积极向基层提供学习资料和开展专业知识培训两方面,对基层加大业务指导。一方面,大量提供学习资料,今年以来,先后制定下发了年度学习计划《2016年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的意见》,编印下发了《2016年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资料汇编》、《全国“两会”学习辅导》等学习资料;另一方面,精心抓好学习培训。2016年,先后举办了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讲骨干培训班和全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市委宣讲团动员会暨宣讲骨干培训班。全年培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秘书和基层宣讲骨干400多人次,从而有效提升了学习秘书队伍、宣讲专家团队的理论水平。
7、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6万元。主要为购置办公电脑。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财政拨款结转是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4.财政拨款结余是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终止,剩余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中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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