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7-11-01 | 发 布 日 期: | 2017-11-01 |
2017年韶关市接待服务中心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市接待服中心 主要职能是负责韶州宾馆的管理和接待服务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韶关市接待服务中心是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配主任1名,副主任2名。现实际在职人员共7名,其中:主任1名。无退休人员。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有:1、制定有关接待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2、负责韶州宾馆和接待服务工作;3、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政务接待基地的接服务工作;4、协助市接待办公室做好宾客在韶期间的接待服务工作;5、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84.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84.5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84.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84.5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84.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4.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0.4万元,公用支出1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6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0.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如购电脑、打印机、打印纸;邮电费等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人员经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职工个人方面的费用开支。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社会保障费:指国家规定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障费。 韶关市接待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