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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00MB2C91293W/2024-00080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8-06
名称: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护理费”等
173项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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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护理费”等
173项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07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护理费”等173项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2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护理费”等173项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匹配、平移,形成新的价格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规定的价格标准为我市三级公立医院的政府指导价标准,二级公立医院在此基础上下浮10%,一级公立医院及未定级医疗机构在此基础上下浮20%。

二、本通知自202491日起执行。请各公立医疗机构尽快做好所涉项目与《韶关市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3版)》和《韶关市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3年版)》相关的匹配修订工作,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三、各县(市、区)医保局要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好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落地执行;市医中心应及时做好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信息更新护,确保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正常结算。

四、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径向我局(医药采购和价格管理科)反映。

附件:韶关市2024年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xlsx.pdf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