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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3
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压力容器
2024-06-13

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压力容器

发布日期:2024-06-13  浏览次数:-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以及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

  一、压力容器的常见形式

  (一)固定式压力容器

  立式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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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卧式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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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球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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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开门压力容器

  (二)移动式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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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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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管拖车

  (三)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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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氧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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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压力容器使用须知

  (一)人员配备:

  根据实际,按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其中,快开门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需持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证(项目代号:R1;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作业需持证相应充装人员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项目代号:R2,气瓶项目代号:P);氧仓维护保养作业需氧仓维护保养人员持证(项目代号:R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届满1个月以前申请办理复审。

  (二)使用登记: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所在地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三)检验周期提醒:

  1.年度检查:每年至少进行1次。

  2.定期检验:

  1)金属压力容器:一般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确定,最长不超过6年。

  2)非金属压力容器:一般投用后1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

  (四)管理:

  简单压力容器的管理不简单,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需要进行定期检验,使用单位负责其使用的安全管理。发生异常时应及时邀请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应当报废或进行定期检验;发生事故时,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理。

  三、压力容器运行须知

  (一)

  严禁超参数(压力、温度)运行。

  (二)

  严禁安全阀超期未校验,安全附件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允许投入使用。

  (三)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确保安全联锁装置有效。

  (四)

  压力容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继续使用。

  (五)

  不得将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倾覆、倒立使用。

  四、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

  (一)

  安全阀:常常被称为”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当压力超过校验值时,安全阀打开,排出部分介质,直到不超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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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压力表:用于指示压力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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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液位计:用于测量液位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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