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00MB2C909526/2023-00032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1-30
名称: 韶关发出首张“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30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韶关发出首张“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发布日期:2023-01-30  浏览次数:-

  日前,广东维业工贸有限公司向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实施细则的公告》(2018年第26号)规定,该类别的工业产品实行告知承诺许可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实施通则、细则要求对企业的申请材料(包括发证产品的范围、单元划分、产品品种及相关标准等)进行审核,并于当天作出准予许可决定,是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首张“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自2022年10月1日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人民币鉴别仪、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等三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新政策的实施,极大便利了企业办事,降低了企业成本,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为做好证后监管工作,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按照实施通则要求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后置现场审查。对后置现场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的,将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总局令第16号)第四十三条至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做好撤销许可书面告知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