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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00MB2C909526/2022-00290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6-29
名称: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16期)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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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16期)

发布日期:2022-06-29  浏览次数:-

  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本期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4类食品共16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154批次,不合格6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合格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批次、餐饮食品141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餐饮食品4批次、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微生物、检出农兽药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存在问题

  (一)微生物问题

  1.浈江区濠轩阁菜馆、浈江区好恰湘菜馆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乐昌市玖鼎猪肚鸡煲店、浈江区好恰湘菜馆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1.南雄市乌迳镇兴华水产店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南雄市江头镇长庚商行销售的豆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1.大肠菌群: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其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大肠菌群(/50cm2)不得检出。如果使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餐具,可能会引起腹泻、肠胃感染等。造成餐饮具中的大肠菌群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二次污染,如餐饮具没有定期清洗消毒,或餐具干热消毒时未达到规定的时间和温度等。

  2.恩诺沙星: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贝类、鱼类的恩诺沙星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水产品中恩诺沙星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养殖户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一种大环内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组织渗透作用,对豇豆中蓟马、豆荚螟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5mg/kg。豇豆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6批).xls

                 2.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154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