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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00MB2C909526/2022-00144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4-08
名称: 韶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号: 韶知〔2022〕7号 发布日期: 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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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8  浏览次数:-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2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要求,近期,我局将组织对一批合同到期的知识产权项目进行验收,现收集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验收材料,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材料范围

  本次提交验收材料项目包括:2022年3月31日到期应验收的知识产权项目。

  二、验收方式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合同,自查项目实施情况,并按本通


  知的要求报送验收材料。多家单位联合承担项目的,由项目主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材料的编制和报送。我局在审核验收材料的基础上,采取专家会议验收方式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根据验收结果予以公开通报。

  三、验收材料要求

  (一)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韶关市知识产权项目验收证书(含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2.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3.项目成果及项目成果佐证材料;

  4.项目成果推广应用情况报告;

  5.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财政支持经费20万元以上(含)项目需提交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

  6.其他相关附件。

  (二)项目工作总结报告要求:

  1.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内容(正文):

  (1)项目执行情况:合同书规定的目标和验收指标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及其应用情况、产生的效益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等。

  (2)项目执行中主要绩效亮点。

  (3)执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有关建议。

  2.报告所涉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报告正文控制在8000字以内。

  四、验收材料提交时间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验收材料一式六份报送至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五、其他事项

  (一)现场评审会时间、地点,待我局确定后另行通知。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同时准备好现场评审项目实施汇报PPT(10分钟以内)。

  (二)项目承担单位接到验收通知后,按要求准备并报送验收材料。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报送验收材料且拒不配合的,通报批评;如仍然拒不提供验收材料,按验收不通过处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原则上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

  联系人:林仕佳;联系电话:8177158。

       附件1:2022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验收项目清单.xls

       附件2:韶关市知识产权项目验收证书.doc

       附件3:韶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类工作项目验收评价表.xlsx

  韶关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