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兴民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年产1万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翁源县兴民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年产1万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翁源县兴民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年产1万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65286
传 真:0751-286528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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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年产1万吨有机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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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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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兴民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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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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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龙仙镇新岭村五组背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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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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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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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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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兴民养殖场选址在翁源县龙仙镇新岭村五组背夫坑(中心地理坐标为 E114°19′43.3″ N24°2′3″),为响应《广东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中的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该场拟投资24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2.08万元),利用原有畜牧场空地建设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年产1万吨有机肥)项目(已取得县发改局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229-26-03-849377)。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主要原辅材料为猪粪、沼渣(来源于养殖基地,为干清粪)、农业废弃物(来源于农户)等。主要生产工艺:禽畜粪便等→配料→发酵→机械翻搅→蒸发脱水→半成品→配料→搅拌→造粒→干燥→包装。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人,均在养殖场内食宿,年工作 320 天,一天一班8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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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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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用水,生活污水由自建管道引至养殖场沼气池发酵处理后用于果蔬基地和林地灌溉。
(2)项目运营期对有机肥混合车间、发酵车间恶臭气体设置废气抽风系统,收集废气经排气管道引至一套臭气净化设备(负载生物除臭剂)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44/27-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物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运营期项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设备,并通过减震、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4)项目营运期中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环保部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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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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