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红鑫隆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立方米砂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翁源县红鑫隆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立方米砂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翁源县红鑫隆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立方米砂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3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65286
传 真:0751-286528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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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10万立方米砂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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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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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红鑫隆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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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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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江尾镇红岭梅斜村小桂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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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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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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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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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红鑫隆建材有限公司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选址翁源县江尾镇红岭梅斜村小桂坑小组(中心地理坐标为 N24.4549°,E113.9637°),新建年加工10万立方米砂石项目(已取得县发改局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229-30-03-000459)。项目占地面积6666.7m2,原料为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废石,年用量为14.5万吨,产品主要为10万立方米砂石(0.1-0.5cm规格)。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破碎生产线、原料堆场、产品堆场、办公区、沉淀池等,主要生产设备:圆锥破碎机、头破69机、1380圆锥机、振动筛、传送带、喷雾器、细沙回收机、洗砂机等。主要生产工艺:砂石→传送带→破碎→筛选→水洗→产品。项目劳动定员12人,每天工作12小时,年产3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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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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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运营期洗沙废水、破碎筛分工序喷淋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洗沙生产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标准》(GB5084-2005)旱作灌溉用水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2、项目营运期堆场扬尘、物料装卸粉尘、汽车运输扬尘、破碎粉尘均为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堆场物料表面喷洒适量的水及防尘网覆盖、路面定时洒水、自动喷淋装置等措施,降低其产生量。无组织排放粉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沉砂池泥沙,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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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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