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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9-01-14  发 布 日 期:  2019-01-14 
翁源县兴民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年产1万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的公告
翁源县兴民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年产 1万吨有机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审批意见 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 翁源县兴民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年产 1万吨有机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翁环审[201 9 ] 2
201 9 . 1.14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翁源县龙仙镇新岭村五组背夫坑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或者翁源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联系电话:0751-2865286传    真:0751-2865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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