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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12期)

时间:2020-06-28 12:16:06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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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本期抽检食品种类为食用农产品,共191批次样品。其中,省转市级任务161批次,市本级任务3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177批次,不合格14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合格率为92.7%。其中合格食品包括:畜禽肉及副产品25批次, 豆类3批次,蔬菜55批次,水产品69批次,水果类23批次,鲜蛋2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畜禽肉及副产品3批次,蔬菜11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为检出农兽药和金属污染物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浈江区全起毛鸡档销售的鸡肉(本地鸡)、鸭肉(麻鸭),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张锦兰销售的豆芽(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赖惠红销售的鸭肉(麻鸭),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马月妹销售的豆芽(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汪玉英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浈江区运生食品配送中心销售的豆芽(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谢章宏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黄光辉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始兴县杨应球青菜档销售的菠菜(红根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金属污染物问题

  (一)李秀明销售的姜(生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浈江区巫定金蔬菜档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谢月萍销售的山药,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浈江区何春菊蔬菜档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不合格食品风险分析:

  一、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五氯酚酸钠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摄入五氯酚酸钠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乏力、头昏、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鸡肉和鸭肉中检出五氯酚酸钠,可能是饲料中药物残留导致。

  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调节植物株内激素平衡等作用。长期摄入4-氯苯氧乙酸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产生蓄积危害。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三、克百威

  克百威是一种广谱、高效、低残留、高毒性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等作用,并有一定的杀卵作用。摄入克百威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昏、乏力、多汗、呕吐、视力模糊等症状。豇豆中克百威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四、阿维菌素

  阿维菌素是一种抗生素类药物,用于杀虫、杀螨、杀线虫,具有广谱、高效、低残留等特点。食用阿维菌素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四肢无力、肌肉震颤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导致抽搐、昏迷等。菠菜中阿维菌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违规使用农药。

  五、铅(以Pb计)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用铅超标的食品,可能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心慌等症状。姜中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铅元素。

  六、镉(以Cd计)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出现恶心、流涎、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韭菜和山药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1、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12批).xls

  2、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149批).xls

  3、市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2批).xls

  4、市级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28批).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