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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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成 日 期: 2020-07-23  发 布 日 期:  2020-07-23 
关于韶关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韶曲环审〔2020〕41号

关于韶关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韶关市第三人民医院:

你公司报来的《韶关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韶关市第三人民医院拟投资27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在曲江区马坝镇韶钢东区建设韶关市第三人民医院项目。项目占地面积60634.91m2,中心地理坐标为E 113.649805°,N 24.69941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门诊楼、放射楼、住院楼、综合楼、精神科楼、新精神科楼、男实习生楼、女实习生楼、老年中心、行政楼、供应中心、洗衣房、食堂);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医院污水经格栅+调节池+二氧化氯消毒+净化池+污泥池工艺污水处理系统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韶钢废水处理中心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梅花河。废气处理:污水处理系统位于地下密闭式,并设有检查井口,检查井加盖密封,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处理站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医疗废物处理:建设医疗废物暂存间,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噪声处理:通过消声减振、构筑物隔声、绿化消声等,医院四周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医务与工作人员共有400人,年工作365天,每天3班制,每班8小时工作制。

二、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你公司须认真研读《报告表》,按《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进行建设。在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并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完成后,你公司须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另外,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的管理要求,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或实行排污登记管理,依法排污。

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环境应急与监察股负责。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

2020年7月23日

韶关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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