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20-05-09  发 布 日 期:  2020-05-09 
关于韶关高尔德防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移动通信基站电源、480万AH铁锂电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复函

  乐环审〔2020〕12号

韶关高尔德防雷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3万台移动通信基站电源、480万AH铁锂电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核,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基本概况:韶关高尔德防雷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1号。该公司2015年申报年产10万套防雷电子器件项目环评并经我局批复同意(乐环审[2015]240号),企业于2017年开展了年产10万套防雷电子器件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根据市场需求现扩建年产3万台移动通信基站电源、480万AH铁锂电池项目。

  二、本次改扩建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是:外购铁锂电池芯→组装→回流焊(焊锡线)→测试→灌胶(有机硅灌封胶)→烘干→封口→终印(丝印油墨)→包装→铁锂电池产品。主要原材料铁锂电池芯外购,不自行生产。

  三、《报告表》对项目选址和产业政策符合性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分析评价。原则同意本《报告表》所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控制指标。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本《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相关环保工作和运营期间的环境管理,重点做好焊接过程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及灌胶、烘干、丝印过程中产生的VOCs等废气的治理,确保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

  四、本《报告表》及审查意见为该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验收依据。在本项目投入正式运行三个月内,请你公司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自主验收技术规范标准和程序,自主完成本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手续,并请将自主验收结果报我局。

 

 

 

  乐昌市环境保护局

  2020年5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