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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7-11-30  发 布 日 期:  2017-11-30 
关于要求乐昌市韶瑞铸钢有限公司限期落实环保整改措施的通知

乐环[2017]19号

乐昌市韶瑞铸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6日省环保督查小组在对你公司检查时,发现你公司存有如下问题:1、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相关资料台帐缺失;2、中频炉烟气收集效果差,存在跑冒滴漏现象;3、新增V法铸造工艺、油漆涂装工艺未重新报批环评手续;4、排污口标识缺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要求你公司立即行动,限期在2017年12月30日前落实和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现将有关整改事项通知如下:
1、自接收本通知之日起,限期在2017年12月30日前严格按环保要求落实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措施及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台账资料;
2、采取有效措施,对中频炉无组织排放的烟气进行收集处理,严禁烟气无组排放;
3、立即办理新增建设的V法铸造、油漆涂装环保手续;
4、严格按环保技术规范落实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及标识工作;
5、你公司应结合我局提出的上述整改要求,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并报送我局;在完成整改措施之前,每星期四12时前须向我局报告你公司整改工作进度情况。
逾期如未完成整改措施,仍发现你公司存有环境违法行为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立案查处。
 
 
               乐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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