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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7-11-30 | 发 布 日 期: | 2017-11-30 |
关于要求乐昌市中建材水泥有限公司限期落实环保整改措施的通知
乐环[2017]20号
乐昌市中建材水泥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6日省环保督查小组在对你公司检查时,发现你公司存有如下问题:1、破碎装卸运输过程中粉尘收集效果较差;2、制成车间、熟料车间粉尘收集不完善,设备、地面上粉尘较多;3、排放口标识不规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要求你公司立即行动,限期在2017年12月30日前落实和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现将有关整改事项通知如下:
1、自接收本通知之日起,限期在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对破碎装卸车间、制成车间、熟料车间的密闭等防扬尘污染措施,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粉尘,严防其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或污染;
2、每天定期对厂区的路面及通道进行洒水车冲洗,保持厂区环境整洁卫生;
3、严格按环保技术规范落实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及标识工作;
4、你公司应结合我局提出的上述整改要求,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并报送我局;在完成整改措施之前,每星期四12时前须向我局报告你公司整改工作进度情况。
逾期如未完成整改措施,仍发现你公司存有环境违法行为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立案查处。
乐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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