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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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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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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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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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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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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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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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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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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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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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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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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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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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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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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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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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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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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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韶关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乐昌分局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2015年支出决算和2016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2015年,韶关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乐昌分局因公出国(境)0次,未发生因公出国(镜)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自2013年5月起,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入我局,同时划归公务用车一辆,此外,2015年10月,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单位报废公务用车一辆。自此,我局截止2015年年底实有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是在开展工作产生的车辆燃料、维修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是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主要是外地市有关单位业务交流活动;上级部门检查接待及业务接待;因新农合划归我局管理后对乡镇劳保所、卫生院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工作的费用等。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