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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时间:2020-02-27 15:17:26 来源:乐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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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参照省韶的做法,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市直单位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我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于1月31日印发了《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明确了本次检查采取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和抽查的方式进行,要求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单位在2月15日前报送本单位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各部门上报后,我局依据各单位上报的情况,结合行政审批标准化、“一门式、一网式”等工作,并通过系统后台相关数据核查。

  从单位年度报告和系统数据的情况看,纳入目录管理的27个单位能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条件实施行政审批,并制定实施有关监管措施。2019年我市共有行政许可事项大项263项,子项606项,均列入《乐昌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同时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2019年度我市共受理行政审批办理业务106561件,按时办结106561件,未按时办结数0件,审批同意件数106459件,审批不同意件数102件。全年业务量“过千”的单位有5个,分别是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总体上看,2019年我市行政审批工作做到了项目精简、实施规范、效率提升、运行顺畅。

  (一)及时做好市直部门涉及机构改革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调整工作。根据省的工作部署,以及韶关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做好市直部门涉及机构改革政务服务》(韶政数函〔2019〕18号)工作要求,我市迅速响应,结合机构改革工作情况,完成全市35个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迁移工作。同时,完成一门式一网式信息平台的流程同步工作,确保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找得到、查得准、办得成”。

  (二)认真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韶关市2019年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时衔接落实国家和省韶公布的行政审批改革调整事项,2019年7月26日我市印发了《乐昌市2019年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本地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录入、系统对接、事项要素标准化检查等工作。

  (三)审批效率继续提升。大部分单位能按照“两集中两到位”、“应进必进”的要求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一网式”服务。目前进驻我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的单位有23个、大厅进驻单位共计32个。现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行政许可事项数共567项,占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总数的93.87%。

  二、实施情况

  (一)依法实施情况:各单位能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条件实施行政审批的基本情况,优化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方式,不存在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审批、增设审批前置条件、超时限办理、违规收费等情况,对申请人实行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对外,涉及多个部门的关联性审批实行一个部门对外并建立相应协调配合机制。

  (二)公开公示情况:各部门都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实施行政许可。各部门通过政务服务网办大厅、前台办事窗口等途径公开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举报投诉方式等信息,以及行政许可实施和结果的情况。主动公开办事流程率、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三)监督管理情况:一是定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对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应单位进行整改;对上级单位提出的需整改内容,督促各单位对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行自查整改。二是及时完善改革事项后续监管方面的工作,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强化社会公众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监督渠道,采取可行措施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举报违法行为和相关部门的不当监管、违法监管行为。

  (四)实施效果情况:一是在政务服务标准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我市政务服务,梳理我市市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我市行政许可事项的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请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细化,形成了标准的办理项,并全部向社会公开,在广东政务网发布我市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方便办事群众。群众可以随时从网上阅知每一项行政审批服务的流程和下载提供资料,在减少群众跑路的次数的同时,通过限定审批材料、精简审批环节等措施,进一步压缩了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杜绝行政“不作为、迟作为、乱作为”等情况的发生。二是推行的“综合办理”,避免了办事者不熟悉政府内部分工而到处询问的现象,节约了时间成本。推出并联审批、容缺受理、预约服务等服务模式,减少了办事者来回跑的次数,为办事者提供了更多的便利。三是通过优化、调整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全面实施和推行“马上办”,在提交资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做到“当场申请,当场审核,当场登记,当场发照”,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间,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行政相对人的充分认可和肯定。

  三、存在问题

  (一)信息孤岛、部门信息共享难突破。一是部门间信息共享难,中省垂管系统未实现与“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对接。二是部门之间审批信息不能互联互通,虽搭建了共享平台,但没有形成以应用倒推数据共享,以数据共享促进应用。本市掌握不了使用垂直系统的部门数据,也没权限推进与信息共享平台的对接,如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办理系统、企业登记系统)等;使用自建系统的部门,认为其数据属于敏感信息,不适合与平台做对接实时推送信息,如住建管理局的房产交易中心、市自然资源局的不动产交易中心、市税务局等。三是市县“一门式一网式”信息系统不统一。市县两级采用不同受理平台,系统功能和服务机制建设存在一定差异。两个平台涉及两家公司两套系统(市级采用明动公司、县级采用浪潮公司),两者的对接需要进一步沟通协调、制定规范。

  (二)政务服务实体大厅标准化建设滞后。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面积约800平米,远低于韶关其他县区。由于硬件条件局限,各级事项进驻综合性办事大厅难实现“应进必进”。面向群众业务较多的不动产、社保、公安、婚姻登记等高频事项仍在各单位窗口办理,无法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群众办事多头跑,多门跑现象仍然存在。目前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含八大类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率为86.9%,距离国、省、韶规定的政务服务改革目标仍有较大差距,无法达到国务院“应进必进”要求,严重制约我市工程审批制度改革。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一是尽快启动乐昌行政服务大厅项目前期建设,推动新行政服务大厅项目建设,确保公安、社保、税务、不动产等“应进必进”的事项如期进驻服务中心大厅。二是推进“一窗受理”改革。持续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业务运作模式,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及“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在政务大厅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和企业开办等服务的“一窗受理”。力争2020年底前,我市政务服务事项90%以上实现“一窗”分类受理。三是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能力,实现县级政务服务依申请办理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镇村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

  (二)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按照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规范,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基础上,建立乐昌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对纳入清单的依申请办理事项,按照分级分类原则进行要素标准化编制并形成办事指南。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制定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指引,逐步实现全部依申请事项统一、规范。

  (三)督促各部门加强行政许可实施后的监管。一是及时做好上级政府改革调整事项相关衔接工作,避免出现职权“自由落体”;二是督促各有关单位对改革调整事项,有针对性地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和办法;三是重点加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相关审批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四是将镇街及部门使用网办大厅纳入部门和镇级绩效考核,从而推进网办大厅系统的应用。

  (四)继续做好坪石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相关工作。一是落实权责清单管理制度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及坪石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时通过委托方式再下放一批行政职权,出台更新坪石镇政府权责清单;二是推进坪石镇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快实现网上办事平台与实体政务服务机构有机融合,服务范围延伸至北部区域各镇(办事处),逐项编制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审批服务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三是认真做好放权和承接工作,组织各部门制定下放事权统一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明确相关技术指标和管理规范,加强对坪石镇承接单位业务培训,协助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五)强宣传、重推广,加大数字终端设备和电子证照的实施应用力度。一是加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进展成效的宣传推广,积极开展政务服务网、粤省事、政务服务一体机等政务服务平台的宣传推广活动,通过新媒体、网站、户外活动等加强宣传推介,引导广大群众和企业关注了解“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提升我市“数字政府”的社会影响力。二是加强“数字政府”成果在政务人员的培训和推广应用,提高基层政务人员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的知晓度和办事服务能力,熟练掌握一门一网系统平台操作,让基层真正能办事、好办事,让更多群众体验“数字政府”带来的便捷服务。三是积极会同各单位及时总结“粤省事”平台重点、亮点,大力宣传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为“粤省事”以及民生服务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乐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2月20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