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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3-30  发 布 日 期:  2018-03-30 
2018年度韶关市商务局(口岸局)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2018年度韶关市商务局(口岸局)预算公开

(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为韶关市商务局(市口岸局)。内设机构13个1.办公室、2.人事科、3.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4.综合科、5.外资管理科(开发区管理科)、6.市场规划与建设科(物流发展科)、7.市场管理科、8.贸易管理科、9.对外贸易科(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10.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公平贸易科)、11.电子商务科、12.口岸管理科、13.市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商务管理及口岸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商务和口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市场体系建设、内外贸易发展、外商投资、招商引资、物流产业发展、电子商务发展、开发区建设发展、进出口公平贸易等政策、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加快贸易增长方式转变;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进行商务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对外投资工作,承担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和跟踪服务;促进区域经贸合作;负责有关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政策引导和协调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口岸管理机构的工作,参与协调口岸安全管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韶关市商务局(市口岸局)核定机关行政编制49人,后勤服务人员5人,实有在职在编公务员46人,后勤财政统发1人;离退休人员65人,其中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6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完成省市下达的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期目标;2、完成省市下达的全市外贸进出口预期目标;3、完成省市下达的全市外商直接投资预期目标;4、完成省下达的全市服务贸易预期目标;5、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987.89万元,比上年预算2247.17万元增长1740.72万元,增幅77.46%,原因是项目收入预算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87.89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3987.89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增长1740.72万元,增幅77.46%,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987.89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 基本支出预算1123.8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8.18%,比上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86.08万元,减少14.2%,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转入社保发放减少基本支出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7.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0.9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5.01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10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286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1.82%,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205.59%,原因是增加了新项目和一些延续项目预算增加。其中:001 2018扶持外贸发展专项资金12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002 2018补助口岸查验单位专项资金375万元,较上年略有增加,用于给省属口岸查验单位的地方补贴和聘请协管员;003 2018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15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用于招商引资;004 2018商业形态规划编制28万元,用于编制韶关市商业形态规划,新增一次性项目;005 韶关市招商引资宣传片制作100万元,用于制作韶关市招商引资宣传片,新增一次性项目;006 2018年促进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15万元,根据省政府要求,对我市小微外贸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给予支持,由于费率调低,比上年减少15万元;007 2018年口岸中心口岸管理项目200万元,用于口岸通关服务,新增项目;008 2018年口岸中心跨境电商清关服务项目45万元,为我市跨境电商清关中心提供服务,新增项目;009 2018年韶关海关专项资金50万元,与上年持平,给韶关海关的经费补助,用于支持我市跨境电商和新港码头复通工作;0010 2018年外贸稳增长专项资金600万元,用于我市外贸稳增长,新增项目;0011 2018市产联办招商引资专项资金400万元,代列市产业联席会议办公室项目,用于我市六大重点产业和驻外机构招商工作,新增项目;0012 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社区服务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融资项目312万元,延续项目,较去年增加157万元,按计划用于对市区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和社区服务建设;0013 韶关口岸整体迁建项目资金500万元,用于韶关口岸整体迁建,新增项目。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90.92万元,比上年增加9.59万元,增加5.29%,原因是新增了公务员,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50万元、会议费1万元、福利费1.12万元、水电费7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培训费45万元、劳务费4.5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8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101万元相比减少1万元,减少0.99%,原因是缩减了公务接待及公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1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3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0.5万元,减少4.17%,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53.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0.5万元,减少0.93%,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万元,与上年数8万元相比增加6万元,增加75%,其中:货物类采购1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现有资产2226.91万元,其中:土地和房屋建筑物2044.35万元、通用设备172.99万元、专用设备0.93万元、家具、用具等资产8.64万元。2017年当年资产变化情况如下:当年土地和房屋建筑物无变动;通用设备类固定资产增加0.8万元,其中新购空调机0.8万元; 家具、用具类固定资产增加1.46万元,其中新购文件柜1.18万元、会计用具0.29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促进贸易便利、切实提高通关效率;保障进出口企业货物通关安全顺畅高效,助力我市企业扩大外贸进出口;促进韶关地区跨境电商贸易规模化发展,助力我市企业扩大外贸进出口;全面提升我市城区内8个公办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购物环境和管理水平,改善居民消费环境,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农贸市场标准;降低小微企业经营成本,防范出口收汇风险,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调动企业扩大外贸进出口的积极性,促进我市外贸进出口增长;加强引进外来投资和促进外来投资的增资扩产,增加我市的固定资产投入;培育和引导商务新业态的发展,协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通过招商引资宣传片展现城市的魅力以及项目的投资潜力;整合重点片区商业资源,优化业态结构,科学指导现有商业形态优化升级,合理引导新进项目布点落户;营造我市良好的进出境通关环境,为我市外贸企业提供良好的通关服务;加大对重点产业的招商,提高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开展驻点招商、收集客商信息及招商宣传推介等;调动龙头企业扩大外贸进出口的积极性,鼓励我市外贸流通企业积极开展市场贸易采购方式出口,促进我市外贸出口增长;改善口岸通关硬件,提升通关效率服务。共实施13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发生。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中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机关运行经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