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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实施意见》
落实生态环境责任 构建现代治理体系

时间:2021-10-01 09:39:44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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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我市印发《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层层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生活环境为目标,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党政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企业社会责任共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实施意见》明确要以“百日攻坚、全年整治、三年质变”之决心,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韶关。

  《实施意见》聚焦“狠抓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严格生态环境准入、精准施策改善大气环境、系统治理维护水生态环境、分类管控保障土壤环境安全、推进固体废弃物和城乡垃圾处理处置、推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强化生态空间管控、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实施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14项重点任务,并提出“强化组织保障作用、加强社会公众监督、深入推进严格执法、精准督责追责问责”4项责任落实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实施后,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生态环境责任体系,明确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下一步,我市将抓实抓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切实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科学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加快补齐生态环境领域短板弱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作出韶关担当、韶关贡献。(转载韶关日报  侯海霞 邓婷) 

  (严禁第三方复制和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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