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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按照自愿免费原则为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时间:2021-02-24 11:05:47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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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3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发出公告,我市将按照属地管理、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为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因新冠病毒疫苗需接种2剂次,间隔时间4周,出国人员需合理安排接种和出国时间。  

  据悉,接种对象需同时符合三个条件:接种时年龄范围在18岁至59岁;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点为韶关市,近期因公、因私将出国工作、学习且自愿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非孕妇,既往无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无惊厥、癫痫、脑病、精神疾病病史或家族史,无发热,无急性疾病和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无严重慢性疾病。

  出国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分为预约、提交材料以及接种三步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需要接种疫苗人员提前与本人户籍、居住地或工作地点所在地的指定接种单位进行预约,预约方式为电话预约。每个县(市、区)指定1至2家接种单位为出国人员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接种者须签署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医务人员按照“三查七对一验证”程序和要求规范地实施接种。

  到提交材料步骤时,韶关市户籍居民需现场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护照、签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票信息、录取(开学)通知书、目的地国家单位邀请函、劳务派遣合同、因公出国单位证明函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和复印件。对于非韶关市户籍居民,除需现场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在本市居住、工作等常住韶关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或韶关区域内大学就读的有效学生证等。

  据了解,出国人员通过电话与辖区指定接种单位预约成功后,接种者在规定的预约接种时间内到指定接种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并接种。未按预约接种时间前往接种的,需要重新预约。出国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由接种单位留存。接种第二针的时候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即可。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特别提示,目前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按照疫苗说明书需要接种2剂次,间隔时间4周,请出国人员合理安排接种和出国时间。接种者要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观察是否有过敏反应等。在接种部位可能会出现局部红肿、疼痛等。少数人因个体差异会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疼、肌肉酸痛等,均属正常反应,一般不需处理可自行恢复。如出现较严重不良反应,请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将相关情况报告至疫苗接种单位。(转载韶关日报  范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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