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韶关要闻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

时间:2021-01-19 12:03:38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2021年1月18日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月31日至2月1日在韶关市区召开,会期两天(不含预备会议)。

  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韶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审查韶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韶关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韶关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本级2021年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补选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九、票决韶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因特殊情况需对会议议程和日程作出调整的,授权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