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综合市直各部门、中省驻韶单位及各县(市、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而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八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oguan.gov.cn)公布,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韶关市复兴路鑫辉大厦四楼,邮编:512000,电话:0751—8877820,电子邮箱:zwk8877820 @126.com)。
一、概述
《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三年来,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中省市直机关全面推行,在乡镇和县级政府日渐规范,成为我市各级、各部门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1年我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硬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管,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多管齐下,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1.真抓实干,推进我市财政预决算公开。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财预〔2008〕39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及《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1〕15号),我市将财政预决算列为我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之一,明确公开预决算信息的责任主体及内容,并要求全部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挂网公开。通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韶关市政府、各县级政府、镇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共500多个单位均做到在网站上主动对外公开2010年财政决算及2011年财政预算,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难点”变为“亮点”,走在了全广东省的前列。
2.办好市政府公报,强化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办好政府公报的意见》(粤府〔2011〕2号),我市于2011年6月将具有政府公报性质的原《政府工作》改编印为《韶关市人民政府公报》,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工作。全年共刊载市政府工作报告,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定和重要意见,市政府及部门依法必须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应向社会公布的政府公告、通告等文件120篇;全市经济发展情况6项;市政府组成人员、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直属副处以上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免信息7则。每月出版一期,寄送市领导班子成员、市直及中省驻韶机关事业单位、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主要企业和有关人士;全文电子化率100%,全部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开,方便群众查询下载。
3.推进市辖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我市下发《关于推进韶关市辖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韶政公办〔2011〕6号),明确建设标准,引导各县(市、区)整合乡镇(街道)审批(审核)、信访、服务等社会公共服务资源,打造基层阳光政务平台。依托便民服务中心,除受理个人建房、计划生育、民政优抚、医保、劳动保障、农林水利、工商、税收等相关事宜外,还集中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服务,使居民不出社区便可了解、查询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各类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三农”、教育、医疗等的政府信息。目前,我市已在浈江区、翁源县、乐昌市、南雄市、始兴县等多个镇政府(街道办)顺利开展试点工作,并赢得当地百姓口碑。
4.推进信息化,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现代化水平。2011年5月,我市利用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系统)建设的契机,在市电子政务综合应用平台的基础上,同步建成开通了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系统),以规范一致的信息公开标准和公开格式,在市直、县(市、区)直、乡镇(街道)及中省驻韶有关单位共519个部门统一使用,彻底改变了往年我市因各地各部门各自开发系统,公开水平良莠不齐,公开效率不高的情况,并强化了市、县、乡(镇、街道)三级联动公开。同时,我市根据《信息公开条例》、《转发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试行)的通知》(粤办函〔2009〕46号)及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相关要求及做法,制订了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一级目录,实现了与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对接,在市平台中公开的信息,将同步自动更新到省平台。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1.高度重视,强化运作。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方式,是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信息需要的有效途径。然而,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实践中,容易出现行政机关怕麻烦不受理,怕担责不答复、敷衍推诿抑或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两种极端情况。在全国各地依申请公开行政诉讼案件相继涌现的现实状况下,我市领导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在全市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深入细致扎实做好该项工作,要解放思想,正确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并要求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单位认真学习掌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广东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文件要求,及时正确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旦遇到重大、复杂、敏感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必要时会同市保密局研究解决。凡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提起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单位,一律在年终绩效考评时扣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占全部分数。
2.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一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链接省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网上管理平台,并专人负责处理群众在网上对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提起的公开申请。2011年在该系统共受理9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手工录入1条当面提起的申请。二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公开责任单位门户网站公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提供表格下载,并在平台公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通讯录及举报投诉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及投诉。三是参照省里做法,利用现有资源,探索建立我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网上管理系统,明确各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网上管理系统的监管员、业务员,提出按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交办或转办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事项及填报及更新政府信息网上依申请公开管理系统各类数据的工作要求,拓宽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渠道,为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网上管理平台推广应用至我市、县(市、区)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强监督指导和保障服务工作
1. 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工作部署以及广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扩大会议,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把财政性资金公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行政决策公开、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录入更新作为全面深化公开的内容;把强化联办代办、完善网上审批机制、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抓手;把强化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务服务体系作为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切入点,指导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2.确立全市政务公开示范点。 2011年年初,我市根据每年一次的检查结果及各责任单位平时表现的综合情况,评选出了曲江区、市交通运输局、市航道局等十个全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并相应制定《韶关市政务公开示范点管理办法》,对示范点的公开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8月,我市举办全市政务公开示范点授牌仪式,相关示范点单位在会上发言,介绍本单位工作经验及好的做法,交流了经验,发挥了示范单位典型带动作用。
3.为确保5月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顺利开通运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市信息中心于1-4月对市直、县(市、区)直、乡镇(街道)及中省驻韶有关单位519个部门近千人进行了业务指导和系统操作培训,取得显著成效。8月中旬,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省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市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市召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系统全面地对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指导,提升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4.2011年我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将日常督查、专项检查、全面考核有机结合,扎实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网上日常督查,着重对公开目录日常更新、年度报告及时公布、财政预决算挂网、公开指南更新等项目的督促检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简报的形式,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并将检查结果报市纪检委效能办备案。二是根据《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1〕90号)精神,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57号)、《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1〕56号),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保密局开展全市“四检合一”保密检查工作,对25个市直、中省驻韶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了检查,对保密审查工作存在疏漏的单位给予指正,以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并首次到属法务公开主体的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劳教所等单位,学习推广公开工作经验。三是4月参加市绩效考评组,对全市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绩效考评,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201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检查方案》并到县、市直单位实地指导检查,严谨备检两年一度的省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考核。通过我市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的共同感努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省工作考核中取得优秀等级的成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市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的范围,重点公开了以下几方面的信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截至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810条,同比去年增加16.7%,其中市直部门和中省单位23145条;县(市、区)9866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66件。其中市级共17件,其中当面申请数2件,信函申请6件,其他形式申请数9件。县(市、区)1649件,其中当面申请数956件,传真申请数147件,电子邮件申请数28件,信函申请26件,其他形式申请数492件,主要是劳动保障、养老保险、人事和教育等方面的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166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1666件, “同意公开”的为1576件,“同意部分公开”的为42件,“否决公开”的为48件。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取依申请相关费用40元。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共接受市民各种形式咨询共14625495人次,其中网上咨询172524人次,现场接待人123789人次,咨询电话接听154390人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14174792人次。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我市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时限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无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为1039人,其中全职人员114,兼职人员为925人。市直各部门、中省驻韶单位全职人员35人,兼职人员138人。县(市、区)包括乡镇全职人员79人,兼职人员787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政支出情况
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共支出3165511元,其中,市直各部门、中省驻韶单位1434019元,县(市、区)支出1731492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依申请公开渠道有待拓展等问题。2012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推进审批过程、结果公开。
(二)进一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特别是根据2011年5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三公”经费公开的工作要求,积极和市财政局等部门联系,力推我市职能部门开展“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将人民群众关注的“三公”经费至于全社会监督之下,扎实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检查通报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加强网上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定期通报网上公开情况,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积极配合广东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网上管理系统延伸推广至我市市直部门与县(市、区)人民政府试点工作,加强对相关试点单位的业务指导及培训,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五)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政策措施更具可行性,规划安排更具合理性。
八、附表:2011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1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一)全年公开信息及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全年信息公开数 | 条 | 121810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17900 |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申请总数 | 条 | 1666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958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147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28 |
4.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533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666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576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42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48 |
(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信息咨询数 | 人次 | 14625495 |
其中: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172524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123789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154390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14174792 |
(四)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4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1039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114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925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元 | 3165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