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200MB2C91234R/2024-00087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4-02-29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红尾坑矿区熔剂用石灰岩、白云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韶环审〔2024〕10号)
2024-02-29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红尾坑矿区熔剂用石灰岩、白云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韶环审〔2024〕10号)

发布日期:2024-02-29  浏览次数:-

保久(韶关)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红尾坑矿区熔剂用石灰岩、白云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保久(韶关)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9524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0.1万元,占比1.23%),在韶关市武江区(县)龙归镇红尾坑矿区,建设龙归镇红尾坑矿区熔剂用石灰岩、白云岩矿开采及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550万吨/年,其中,熔剂用白云岩250万吨/年、熔剂用灰岩160万吨/年、建筑用灰岩140万吨/年,服务年限19年。本项目劳动定员271人,年工作280天,每天2班,每班8小时。项目内设有食宿,约200员工在公司住宿。

本项目已取得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6-440203-04-01-777920)和韶关市自然资源局采矿许可证(证号:C4402002023096200155643)。项目建设符合《韶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要求。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的技术评估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备(MBR浸没式平板膜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地作物灌溉水质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

(二)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项目污水渗入地下水层。项目的废水装置区、污水管道及污水处理设施须采取全面的防腐、防渗处理措施,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项目运营对地下水水质及土壤造成影响。在运营过程中,须加强对各池体、堆场、涉污管线及混凝土地面的检查及管理工作,一旦发现裂缝须及时修补。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碎石加工破碎、筛分、输送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DA010)排放;皮带输送须设置专门密封廊道并进行水喷淋降尘处理;堆场须采取喷雾洒水措施,及时覆盖防尘布,并使用密闭式专用车辆进行矿石的运输。表土剥离、凿岩等过程须采用自带收尘设施的钻机并采取湿式作业;严格控制剥、采进度,剥采同步,避免挖掘面大面积裸露。爆破应选择有利于大气扩散的时段,合理布置炮孔,正确选用爆破参数,加强装药和填塞作业的管理,以降低爆破作业的产尘量。项目应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挖掘、装卸作业,并在矿区做好洒水降尘工作。

项目运营期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颗粒物、CO、NOx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规模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矿区布局,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六)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特别是极端自然灾害条件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因发生泥石流、地面沉降塌陷等地质灾害和安全事故而引发环境污染事故,并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环境安全。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有关要求。

(七)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及时做好植被恢复、覆土、复绿,边坡防护、水土保持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矿山服务期满后,应按要求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整治,及时封场和复垦,最大程度地减少水土流失,恢复地表植被。

(八)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生态环境管理。你公司在建设期和营运期间要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生态环境诉求。

三、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拟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明确责任。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项目建成运行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请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武江分局严格落实事中事后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 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武江分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