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委编制了《广东省韶关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委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g.gov.cn/)和本委网站(https://gxq.sg.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委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省制定的规章;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单位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活动、重要会议的主要情况等。
(五)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新区规划建设情况。
(六)统计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三公经费公开等。
(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要包括: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八)其他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事项;本单位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等。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单位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编制了《韶关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单位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g.gov.cn/)或本单位网站(https://gxq.sg.gov.cn/)上查阅该《目录》。
(九)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主要包括:本单位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单位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s://gxq.sg.gov.cn/。
● 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向市政府各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市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能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各部门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韶关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韶关新区管事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