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制发的非涉密公文类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公文。具体参照《韶关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方式。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通过本单位网站公开。公众可通过韶关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方法:
1.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
2.信息搜索:所需政府信息可通过站内搜索引擎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韶关市科学技术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查阅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办公地址:新华北路32号市科技局办公楼五楼查阅室
咨询电话:0751—8760028
传真:0751—8768763
邮政编码:512026
互联网申请地址:
https://ysqgk.gd.gov.cn/751014/choice。
(二)受理方式。
依法向韶关市科学技术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填写《韶关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韶关市科学技术局五楼查阅室领取,复制有效。申请人也可在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栏中点击“韶关市科学技术局”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要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受理通过书面、互联网等方式提出的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办理申请人的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四)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其他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电话:0751-1234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