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圆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司2025年11月4日上报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申请及材料收悉。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和《关于加强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股东资格条件审核的通知》(粤金贷监〔2017〕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我办审核,符合变更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注册资本由700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新增的3000万元资本由韶关新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增资后股东股权架构变更为:
韶关新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缴出资9000万元,股权占比90%;南雄市园方投资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000万元,股权占比10%。
二、同意你司对应修订公司章程。
请你司完成变更后,继续依法依规经营,防范化解相关风险,为服务实体经济、“三农”群体和小微企业做出新的贡献。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