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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00006946219G/2025-00087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8-31
名称: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韶关市推动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韶府发函〔2025〕21号)
文号: 韶府发函〔2025〕21号 发布日期: 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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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韶关市推动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韶府发函〔2025〕21号)

发布日期:2025-09-11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省驻韶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工作部署,现决定废止《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推动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韶府发函〔2025〕10号)部分条款内容:

  一、废止“三、科技创新支持”中“(六)支持企业创新攻关。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由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支持电子信息等产业创新发展,对我市企业争取到国家级重点研发计划或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的,由市财政按获得经费的30%予以资金配套支持(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的内容。

  二、废止末段中“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项目,经相关决策审议通过后,可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的内容。

  特此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