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府规〔2025〕9号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韶关市招商引资项目中介人奖励措施(试行)》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有关要求,现决定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韶关市招商引资项目中介人奖励措施(试行)》(韶府规〔2023〕7号)。本通知(韶府规审〔2025〕10号)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8日
| 索引号: | 11440200006946219G/2025-00083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8-28 |
| 名称: |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韶关市招商引资项目中介人奖励措施(试行)》的通知 | ||
| 文号: | 韶府规〔2025〕9号 | 发布日期: | 2025-09-01 |
| 主题词: | |||
韶府规〔2025〕9号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韶关市招商引资项目中介人奖励措施(试行)》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有关要求,现决定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韶关市招商引资项目中介人奖励措施(试行)》(韶府规〔2023〕7号)。本通知(韶府规审〔2025〕10号)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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