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
现将《韶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改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5日
韶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363”工作安排,抢抓政策机遇,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结合韶关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结合“百千万工程”、制造业当家和绿美韶关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全链条废弃物循环利用、标准引领等四大行动,全方位兑现放大政策红利,进一步释放投资消费潜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韶关市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工业、能源、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2万辆左右,二手车年交易量超6万辆,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二、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聚焦钢铁、有色、化工、建材、机械、船舶、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实施工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质增效行动。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和能效对标,加快推动工业窑炉、锅炉、压缩机、泵、电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推动安全生产、灾害事故救援等设施改造升级,加快推进老旧化工装置更新。严格落实能耗、排放、质量、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推动钢铁、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能效2级)。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推进基础能力提升、5G融合应用,支持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持续提高能效先进设备的应用比例。
(二)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持续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支持配置碳捕集利用设备。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风电和光伏以及小水电发电设备退役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和发电效率。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配电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全面推动电网装备更新改造,逐步淘汰更新S9以下配电变压器等落后低效设备。加快推动充换电老旧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电网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油气基础设施更新改造。
(三)督促产权人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加快建筑领域内工程机械设备按规定淘汰更新,督促产权人小区及周边无障碍设施、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安防、消防、防灾避险等配套设施更新升级。统筹引导建设项目产权人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引导建筑物产权人实施外墙、屋面和窗户等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改造升级,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推进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产品下乡,绿色建材下乡,引导各地推进建设“安全、绿色、低碳、质优”装配式绿色农房,推动农村住房以旧换新。在公共建筑装修、绿色建筑全装修、新建住宅装修、二手房交易二次装修等场景中科学推广装配化装修。
(四)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以供水、供气、排水与污水处理、环卫、照明、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结合城市更新,分类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光纤网络等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升级,推动道路交通、照明系统、广播电视等数智化改造。有序推动地下管网、地下管廊、桥梁隧道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网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加大供水水厂、管网和加压调蓄设施更新改造力度,提高净水工艺。持续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垃圾焚烧厂、填埋场、厨余垃圾处理场处理工艺更新改造,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环卫车辆和垃圾中转压缩设备、可回收物分拣设备更新。加快推进燃气、自来水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运行年限满20年的燃气管道、满30年的供水管道应改尽改。
(五)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持续推进公共交通、邮政快递、城市物流、公务车等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换代,支持充电站(桩)更新改造。鼓励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领域加快节能与新能源车型替代。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加强低空经济装备产业发展和示范应用。对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且车辆状况较差的老旧公务用车,分批次实施更新淘汰,新购置车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和要求,积极推广采购新能源汽车。大力支持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标准规范,逐步扩大新能源船舶应用范围。积极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升级改造,发展“服务区+”多场景平台生态。
(六)推动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阶段,扎实推进拖拉机、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持续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推进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大力推广应用适应丘陵山区的绿色高效农机装备,推进农机装备集成配套。探索“互联网+农机作业”,推广无人驾驶机械、农业机器人以及智能农机装备,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提升农机装备作业质量与效率。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适度建设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设施。
(七)推进教育教学设备置换更新。推动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设备和实验实训设备,支持以租赁形式更新设施设备。推动职业院校分专业配齐配足教学仪器设备,促进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提质达标。支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鼓励产教融合设备配置对标先进、适当超前。推动学校安全防范设施、教学仪器装备、校园图书馆、数字化基础环境等改造提升,资源配置重点向经济欠发达区县倾斜。加强特色实验教学空间建设,推进韶关智慧教育云项目、先进互联网基础设施设备和网络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利用信息技术推动高性能计算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等智慧设施开放共享,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利用效率。
(八)推进文化旅游设施更新提升。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设备安全技术标准,以市场化方式推动重点旅游景区、度假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文化馆所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支持文化旅游配套设施更新,利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旅游消费场所。推动“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推进文旅数字化、智慧化技术的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
(九)推进医疗设备设施迭代升级。实施医疗卫生机构装备更新行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行动、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设施升级行动,淘汰更新已达使用年限、功能不全、性能落后、影响安全的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院前急救设施设备更新换代。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设备更新和配套软件升级。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优化住院诊疗服务。鼓励医院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有序推动4人间及以上病房改造为2—3人间,适当增加单人间比例,合理增设独立卫生间和公共卫生间。改善医院现有供电、消防等安全保障措施,提升污水、污物处理能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升级信息化设备设施,开展信息系统便民化、智能化改造,提升便利化、智能化水平。探索推进医疗装备产品“购买技术服务”和设备租赁等新模式。
三、实施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专项活动,按国家、省统一标准给予定额补贴。强化政策引导,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鼓励汽车生产、经销企业通过开展促销活动、发放换新补贴、赠送充电桩等形式提供购车优惠让利,促进汽车更新消费。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及非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引导车主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机动车。
(十一)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开展节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对消费者购买符合一定标准的家电产品给予补贴。鼓励家电生产、销售、回收等企业联合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活动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组织家电售后服务企业与回收企业加强合作,共同为消费者做好回收估值、及时清运等综合服务。引导家电售后服务企业提供在线下单、预约上门、配件自选等个性化服务。鼓励企业创新家电产品消费新场景。落实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
(十二)推动家具家装消费品换新。以扩大存量房装修改造为切入点,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促进居住社区品质提升。鼓励家具、家装企业加强上下游合作联动,打造线上样板间,提供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优化线上线下二手家居交易服务,支持企业提供家具、厨卫等消费品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服务,满足多样化需求。引导生产企业围绕智能家居等开发新型终端产品,鼓励企业推广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场景。
四、实施全链条废弃物循环利用行动
(十三)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支持废旧物资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因地制宜完善城乡回收网络,发展“换新+回收”、“互联网+循环利用”等新模式,推动建设集中分拣处理中心。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推动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规模化发展。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处理渠道。
(十四)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培育二手商品线上线下交易平台,推动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发展。鼓励各县(市、区)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推广“互联网+二手”模式。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书籍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
(十五)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积极培育回收、再制造、再制造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产业链。加强旧件损伤检测与残余寿命评估、质量性能检测及智能运行监测、先进表面工程与增材制造成形等技术研发应用,提高再制造全过程溯源追踪的信息化水平和设备安全性能。推动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有序推进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十六)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加快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推动具备动力电池回收条件的回收企业加快发展。推动市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废弃油脂等厨余垃圾能源化、资源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农林生物质能源化开发利用,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支持建设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废弃物循环利用龙头企业。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化回收利用,支持企业工艺设备提质改造。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
五、实施标准引领行动
(十七)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标准支撑。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炼化、钢铁、轮胎、化工等方面能耗等相关标准制修订,引导企业参与提升锅炉、电机、泵、冷水机组、数据存贮设备等重点用能设备能耗标准实施。参与运输装备、城市基础设施节能低碳、绿色建造等标准实施。鼓励龙头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等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
(十八)加快产品技术标准更新升级。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完善家电、家具、汽车等产品标准。支持企业参与制修订废旧家电、二手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动力电池、退役光伏风电等回收利用标准。配合省完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燃气用具等重要消费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电梯主要零部件报废标准修订,监督燃气充装单位严格执行燃气气瓶报废规定。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十九)加强重点领域标准衔接。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关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碳足迹认证试点建设,推动完善韶关碳标签机制。扩大“湾区标准”清单和“湾区认证”项目范围。强化“一带一路”绿色标准合作,助力我市再生资源产品、再制造产品、二手商品走出去。
六、强化政策保障
(二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等相关领域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对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和升级改造的支持。积极争取我市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等资金支持范围,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梳理年度预算安排,在兜牢“三保”底线的基础上,优化支出结构,统筹部门现有资金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专项资金等,联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等工作。落实老旧运营车船更新补贴,支持老旧船舶、柴油货车等更新。落实国家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完善农机装备购置和农机作业地方补助机制。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政策。推进机关单位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加强绿色产品采购。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十一)落实税收支持政策。严格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新能源车购置、二手车销售等税收优惠政策,用好加速折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创新宣传辅导方式,对符合条件企业精细分类、贴标画像,运用多种渠道精准推送政策,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二十二)优化金融支持。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积极运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金融支持。落实国家、省有关部署,引导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综合运用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与贷款风险补偿等加强对技术改造的支持。推动融资租赁服务工业、教育、医疗、农业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强化绿色信贷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鼓励银行机构出台支持老旧货车更新的贷款政策。
(二十三)加强要素保障。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倾斜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的用能保障,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企业技术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优化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电梯更新和加装流程。
(二十四)强化创新支撑。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资源循环再生利用等领域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突出需求导向,强化结果应用,综合应用业主制、赛马制、板块委托等项目组织方式开展关键技术和装备攻关。布局一批中试平台,建立健全中试服务网络体系,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对接。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市县联动,做好政策解读,充分利用中国品牌日、全国生态日、节能宣传周等活动,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市政府建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摸清底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