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公布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g.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服务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执行《条例》,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热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7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3条,政策信息91条,政务动态信息12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3条。二是刊发《韶关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并同步在政府公报微信小程序发布电子公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36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35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1宗,除2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宗申请人撤销申请外,其余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0宗,占27.78%;部分公开4宗,占11.11%;因三类内部事务信息不予公开1宗,占2.78%;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6宗,占44.44%;其他(含撤销办结)申请5宗。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起,诉讼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完成集中统一对外公布规章文件、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政府工作报告等政府信息,便于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二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权威渠道集中公开市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复制等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实现县、市级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管理、统一防护。同时,组织协调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测考评,开展日常监测、季度抽查和年终考评,不断提升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履行市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等专项检查。二是全面推进指导履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组织实施,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三是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分值权重4%,并结合法治广东建设等考评,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督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仍需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
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指导和沟通协调,切实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开展多样式政策解读,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梳理优化平台栏目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