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评定并向社会公示,现将“重阳水口龙舟调”等15个项目列入韶关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传播和管理工作,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4日
韶关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