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有关要求,现决定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韶关市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交易管理规定》(韶府规〔2019〕15号)。本通知(韶府规审〔2022〕25号)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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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440200006946219G/2023-00032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2-01 |
| 名称: |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韶关市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交易管理规定》的通知(韶府规〔2023〕3号) | ||
| 文号: | 韶府规〔2023〕3号 | 发布日期: | 2023-02-03 |
| 主题词: | 废止 | ||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有关要求,现决定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韶关市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交易管理规定》(韶府规〔2019〕15号)。本通知(韶府规审〔2022〕25号)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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